大学刑法课(二十六)
第(7/8)节
,通常强制性交判得比较重,强制性交初犯通常判三年半到4年,趁机性交却通常只判到3年以下,还常常有缓刑(注3)的桉例咧。」
真的吗?听起来颇诡异,回家再查查判决书好了,顺便把趁机性交界中的霸主─李宗瑞系列回味一下。
「趁机性交罪通常发生在夜店或ktv喝醉酒、或嗑药后的情形。平时如果你睡到一半有人想性侵你,你会马上惊醒,这时候就不再是趁机性交而是强制性交,所以我们暂且把趁机性交局限在特种场所发生。虽然没有法官和检察官愿意承认,但老师认为他们心中都有先入为主的观念,就是:一、出入这类特种场所的本身就不是什么良家妇女,对名节、贞操的重视程度没有一般人那么高,所以自己要负责。二、在那种充满危险的地方还自己喝醉,不带几个男的朋友充做保镳去维护自己的安全,所以被性侵的话自己要负责。老师不怪他们有这样沙猪的想法,但是女同学要自己清楚,既然连检察官、法官都这样想,等到被性侵才走法律途径,不是已经先输一半了吗?当然如果你不重视自己的贞操的话,去让人家性侵一下,就可以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几十万,比去当援交妹还好赚几十倍以上!」
这倒是真的,后来我查过判决书,趁机性交也好、强制性交也好,损害赔偿都是30万元起跳的,难怪这么多人要设局仙人跳。
「反过来,老师也提醒男生,如果真的有需要,上网看个a片或者花个几千块发洩一下,总比贪小便宜乱捡尸体被狮子大开口反咬一口好上几十倍吧。只是要寻花问柳的话,记得做好防护措施。」
老师虽然一脸正气地提醒大家,讲到「寻花问柳」、「防护措施」八个字时,还是稍微眼神闪烁了一下,好像有点害羞,毕竟她好像从来都没在叫学生戴保险套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咧?而且讲到寻花问柳,哼,只会消遣我,上次你还不是跑去玩男公关(就是在下啦)!
「如之前课堂上说过的,责任是主观的,传统观念中也说一个巴掌拍不响。老师再三强调,我不是要把责任推给被害人,我只是劝告大家,犯罪黑数高得可怕,10件犯罪能真正判决定谳的不到一件,大家千万不要拿自己的权益作赌注。怕被捡尸体,就请几个信得过的朋友陪你去,你可以喝醉,但必须确定有人可以护送你安全回家,而且我们之前也提过,『推测的承诺』可以阻却强制性交罪中的构成要件─『违反其意愿』,如果哪天你跟男朋友上了夜店,喝醉回来后被他趁机性交,相信清官难断家务事,固然你可以主张你没有同意与他性交,但法官也可能以你们已经有过性行为,所以做出推测的承诺阻却违反意愿而不构成妨害性自主的判决。」
「还有,刚刚以小琪为主角的实验还要告诉大家一些关于共犯的理论,这裡我们下节课再说,大家先回去思考当你看到小琪被性侵后,你是想要接着yone,还是继续维护你心中的正义感?我们下周见。」
哼,大家下周见,只有我是天天见。
「等等。」
三小,第一次有人敢在作者做endg后还敢开口的,是谁?「陈教授,我觉得刚刚的实验太偏颇,任何像小琪那么美丽的女性,只要躺在夜店附近的隐密处,不被性侵都很奇怪,这跟责任、气质、选择什么的完全无关。」
我搜寻了一下声音的来源,原来是品文发问的。
「那你倒是说说怎么样才能证明会被趁机性交跟自己散发的气质和所做的选择无关?」
「我想指定一个气质出众的正妹再做一次小琪的实验。」
品文微笑着提出要求。
「刚刚蓓君已经够正了啊,那大学生才有的气质不是让大部分的人都不忍心对她出手吗?」
老师皱着眉道。
「她只是小孩子啦,我看那些人是因为她太幼齿才吃不下去的。」
品文从鼻子哼了一声,竟然不把我们准班花苏蓓君的美丽当作一回事。
「那你倒是说说看你想要用谁做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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