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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书版)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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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了吗?如果他写我,我会杀了他!”

    她尖叫着,声音不是很大,但是很尖,她整个人的身体都在颤抖,霍桑和我告辞离开,尽快走出去。我从未见过有人如此愤怒。那一刻,很容易想象她拿起酒瓶,砸在理查德·普莱斯的头上,然后用锯齿状的一端把他的脖子剁碎。

    我毫不怀疑,如果手边还有一瓶酒,她也会对我做出同样的事。

    第七章他的故事

    “我就不该跟她结婚!”阿德里安·洛克伍德仰头大笑起来,“这是我犯的最大的错误之一,天知道,我犯了很多这样的错误。不过,她是一个非常性感的小东西……那该死的吸引力,还很出名。每个人都在谈论她。直到我们度蜜月回来,我才发现她完全是个自恋狂,还很无聊!回想起来,我可能早就该发现这一点了。

    “我本应更早意识到的,但是,你知道,她是个知识分子。我从来没上过大学,一直很尊重那些善于言辞的人。但是和她在一起……好吧,全都是单词、句子、词语,没什么东西能让她停下来。我不只是在谈论她的写作习惯,天知道她为什么会把自己锁起来好几个小时,即使是在她写那些该死的诗的时候。那些诗只有三行,但我会听到她从早到晚不停地敲键盘。”

    “你对她的书感兴趣吗?”霍桑问。

    “我不确定是否该用‘感兴趣’这个词。我读了她的一本小说,但我更喜欢约翰·格里森姆[1]的书。我真的看不出她的书有什么意义。她给了我一本她写的俳句,但那时我们的关系已经破裂。她给我签了名,也许我可以在ebay上卖几英镑。对于那该死的东西,我当然没有别的用途啦。”

    阿德里安·洛克伍德是那种很难让人讨厌的人,就算一般意义上他的行为举止确实会惹人生厌。他躺在沙发上,穿着牛仔裤,一条腿交叉在另一条腿上,一双闪亮的黑色切尔西皮靴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他的手臂摊开在垫子上,看上去就像个不折不扣的骗子。他的墨镜后隐藏着一双刻薄的眼睛,墨镜跟他前妻的很像。不过,他戴的是保时捷或捷豹:一款时尚的赛车眼镜。他的黑发扎成马尾辫,一点都不适合他。他已经五十多岁了,皮肤是深褐色的,那一定是他在卡马尔格的游艇上晒出来的颜色。除了名牌牛仔裤,他还穿着一件深蓝色天鹅绒夹克,只是在肩膀上有几片头皮屑,里面是一件柔软的白色衬衫,领口微敞。

    那天下午,我们在他家中见了他。他家在爱德华兹广场,从警察局穿过荷兰公园步行二十分钟就到了,是联排别墅中的一栋。这些别墅不仅相似,而且似乎是特意设计成统一的风格——同样的比例,同样的拱形门廊,同样的黑色栏杆。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同样的千万富翁业主住在这儿。我们可以依据停在外面的汽车,就是那辆车牌号为rjl1的银色雷克萨斯,分辨出哪一栋是洛克伍德家。

    虽然房子里有清洁工甚至可能是管家的痕迹,但洛克伍德独自在家。花瓶里插着昂贵的插花,仔细清扫过的地毯看不出一点灰尘。他在门口迎接我们,拿过霍桑的外套挂在衣帽架上,衣架是艺术装饰品,一把骷髅头的雨伞从下面露出来——是亚历山大·麦昆款的。我们经过了一间办公室和一个家庭影院,然后上到二楼。二楼由一个相当大的空间组成,可以看到广场上的景象,欣赏到广场前的公共花园,以及后面一个较小的、非常美丽的私人花园。

    这里是主要生活区,设有开放式厨房。十月的一道阳光直射进来,照亮了厚实的藕粉色地毯、坚实而传统的家具、垂落的窗帘和书架上散落的书本,其中就包括他提到的那本阿基拉·安诺的《俳句两百首》。大理石柜台将厨房与房间的其余部分隔开。这些配置可能来自某一家奢侈品公司,那里的脚踏垃圾桶都要上千英镑,而且看起来绝不像是用来放垃圾的。

    霍桑说:“这是你的第二次婚姻。”他对这栋房子或它的主人兴味索然。他坐在沙发边上,面对着洛克伍德,双手紧握在膝盖下方,全身绷紧,好像要猛扑过去似的。

    “没错。”他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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