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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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问得平淡而家常,纯出自然,我毫无被侵犯隐私的不悦感受,一时觉得这样交个朋友也无不可(起因是一瓶错误的橄欖油,日后我绝不承认),也就大方回答:「不是。」
说这话时,不能不想起那个放工后的午夜,小棋在拉下的铁门之前向我表白。这惯穿马汀大夫靴的酷脸捲发女孩,告白起来也非常性格:「你要是也喜欢我,我们便交往。要是不喜欢,我也不会怎样。明天我照常上班,保证和平常一样。」
她如此果决,男子气概倒像全在她身上,我不想服输,说出来的话却很洩气:「我想……还是先等等。先做朋友就好。」
「好啊!是朋友的话,就要互相帮忙,你说对不对?」
还没意会过来这句问话有何目的,我的嘴已经被她温热柔软的嘴唇封住,出不了声了。一缕女孩子的玫瑰唇蜜香气反而成为我对那晚最深刻的印记,我尝过苹果、薄荷、草莓等等数量不详的口味,玫瑰是第一次。
再之后便没甚么好说,相对无言地上了计程车,回到我住处,依她所言地互相帮忙了,成人的那种「忙」。其后又互相帮忙了几次,接着便到了此刻,我隔着酒吧台,对个素昧平生的人说,她不是我女朋友。
到底也不算素昧平生,我确信他跟我都听过entfriends这说法,酒客与侍应,就像乘客与计程车司机,有时也就是这么一种关係。漫漫一生之中,因着一件微不足道的事物碰头,產生些称不上革命情感但总之是要合力维系的交错,容许一点失控和一点交浅言深,尔后,分道扬鑣。
况且我还在等你解释,为甚么你对着美食双眼放光的模样,彷彿我不是第一次见到。你品评食物的牙尖嘴利,乃至你那学非所用的职业转折,我无不熟知得……像是我生命的一部份,像是我出生时,把唐家祥这个人的未来也都生出来了。可恶的是,经由聊天得知,他二十八了,根本比我老!
携带着他人的生涯过日子,未免太累。在今天下午之前,我从没想过自己可能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包袱,这么一想,才发现这个下午之前的自己是多么愜意。
──真的,生活再难捱,都不会艰难到极致,因为每一日你都会发现昨日比今日快乐,唯一的例外可能是死亡。
我胡思乱想的同时,音乐早已从bossanova转到了电音,又转到了时不时来一首九十年代grunge的嚣张愤怒。grunge是小棋的提议,好供这些多数处在「后少年时期」的酒客们怀旧一番。说起来小棋是一名万用员工,白日是助手,晚上变身调酒师,公休日是全职清洁工,搬起杂货来又不让鬚眉。她煮菜的功力虽差劲,虽然今天差点令我切腹谢罪,我还是少不了她,而那……与是否在牀上「互相帮忙」,一点关係也没有。
我手头忙着收银倒酒,和唐家祥有一搭没一搭地间扯。第四杯啤酒将尽时,他没头没脑丢了一句:「你又在想灰色的事情了?」
姓唐的,你喝了酒就能通灵是吧?我一惊,脱口说:「我刚刚说甚么了?」
他一笑摇头:「甚么也没说。我看得出。」将饮尽的酒杯腾地放下,又说:「我喝到这里就好,开始醒酒。」好像「醒酒」是一件排定的工作。也不知多久以前,他已习惯这样放纵地喝,喝到了该要享受那涣散的量,他便神智清明地立转节制。而我居然对他这调调甚是熟稔,这才是怪异中的怪异。
他放下酒杯之时,那与他斯文气息不搭调的刚硬小麦色手臂令我失神了一剎。抬眼是他沉实的笑容,那失神又延续了片刻。不是说这傢伙多帅,而是再度席捲而来的似曾相识,浪头似地拍得我脑中一昏。
「我没乱讲甚么冒昧的话吧?我忙昏了。」我越想越不安。
「有些感触你没讲出口来,你是老样子。」他淡淡地说,「所以我要来陪你喝酒。我找了多久,你都不知道。」
找……找甚么?我当然没问出声。要是他说找的是我,岂不完蛋?约会电影里说完了这关键台词,总要旁若无人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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