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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妈妈叫妈妈(2下)

第(6/33)节
愿死了才好,完美的非自然死亡,狗丫的监察员,西内,кчёрту(见鬼去吧)。

    这一刻夏小白身体僵硬,嘴角下垂,眼珠子都不想转了,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烦恼,似喜似悲。

    一方面如果是这原因那么大概率只会是一场误会,因为自己在引用资料时是有删减与瞎编的,就像很多网友吹牛一样,如果这都不算爱,啊,呸,如果这都算犯罪,那活着真的好累,毕竟吹牛若犯法,那网上的许多人至少是无妻徒刑,比如重新定义的锤子手机,商业是最大慈善的马云,会打篮球的蔡徐坤,我区区夏小白,不至于。

    另一方面是如果是这个误会,那么生理性死亡没有做到,但社会性死亡是完美的达标了。

    少年人最尴尬的几种情况:大庭广众之下表白被拒绝;上课时安静的教室里自己突然放了一个响屁;撒谎说作业放家里了结果老妈当场给送来了;写中二YY小说被公之于众,每一样想起来都能让人羞耻得满地打滚。

    夏小白面无血色,眼睛没有焦距,侧躺在上方的右手捂住嘴巴,想到有这种可能就差点哭出声来。

    连忙开始分析其它的可能,只要装作这种可能性很小,肯定就不会再一次有灵魂无处的感觉。

    夏小婉看到这一幕手痒痒的,但最终决定给夏小白最后一次机会,再犯傻今天非得好好修理一顿。

    自欺欺人也好,夏小白认为逃避可耻但很有用,快乐就完事了。

    侧躺在沙发上,捂着嘴开始终极推理,他感觉,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推理中有一句名言,排除所有不可能,剩下的那个多不可思议都是事实真相。

    可目前的情况是存在了太多的可能,即使概率很低,比如自己已经死了,生与死之间有一个滞留时间,如余华老师《第七天》里描写一样,而自己没有感受到;或老妈因为其它的某种原因做了一些羞羞的事情,也不一定是亲嘴,可能是报复性地在我脸上画了小乌龟不想让我发现,或者她在修仙………?………啊呸,真是幼稚;而且犯罪也不是没可能,难道之前写的小说太火了,不会吧,我一个扑街太监仔不至于。

    记得发表前还特别看的《zh人民共和国刑法》,根据《刑法》第三百多条规定:【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书刊等其它淫秽物品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没记错实物传播量刑标准是三百至六百及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已达到立案标准;网络小说传播量刑标准比实物传播的认证麻烦一点,需要计算“实际被点击数”,即是真实的网页点击量数据。

    “实际被点击数”达到2w次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达到立案标准,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有末成年,超级加倍。

    牟利为目的的罪名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刑更严格一点,夏小白想起自己是免费写的就心里一松,而且他还抱有侥幸心理,万一小说没火呢?实际点击量不够呢?或者是小说被认证为艺术作品,那就不能算淫秽物品,自然就不是犯罪了,如金瓶梅、废都一类的,还有就是读者的反馈也很重要,如果读者能够在阅读提升思想境界,陶冶情操,回一个感慨的长评想必能为作品的艺术价值加不少分,俗话说,当一个作品被创作出来,它将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属于读者。

    我夏小白,没有罪。

    只是夏小白又想,如果是因为小h文犯罪这种可能被老妈捂住眼睛,第一个想法是他不配,第二个想法是要死了。

    一个很简单的比喻,评论女老师屁股大时被当场听见,然后把这段经历写在了网上大火后又被她发现,最后这个女老师还是你妈,随便想想都头皮发麻。

    不过如此多的巧合想必也不可能出现在身边,若是写小h文的事被老妈知道,现在我不应该躺在这里,而应该跪倒在地,思绪纷杂,杂七杂八的想法在脑海翻滚,夏小白深感时不我待。

    身体机能的完整复苏,视线被遮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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