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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2)节
儿跟屋主夫人全都给强奸了。翌日早晨,城下町中奉行众们听到町里的无赖混混念叨着昨晚从隔壁听到的惨叫和夹着哭腔的淫啼,瞬间全都怒了,当下发誓要捉拿那名浪客。然而,十个骑了马的奉行武士,也根本抓不住那么一个号称「丹波飞元太」的家伙——那家伙刀法实属一流,而且身材高大、腿又长,当时日本的马匹又很是矮小,稍微有些腿脚功夫的,就能跑过马匹。
眼见着那个家伙就要跑出街町去的时候,街町中的众人却听到正蹲坐在一棵树上大喝道:「莫要得意,看我的!」
话音一落,町中众人全都听见了隆似炸雷般的巨响:
「乓!」
那个正在奔跑中的「飞元太」应声倒地。隔了差不多小半里的距离,三郎竟用铁炮的铅弹,将十匹马都追不上的「飞元太」一击毙命,铅弹从那浪人的后背直接打穿了他的心脏。
但是,城下的百姓并不感谢三郎,他们反而埋怨三郎的那一声炮响,让大家都受了不小的惊吓。还有人指责说,三郎堂堂一介家族之嫡长子,在这片供奉神道佛祖、尊崇孔孟的土地上,竟然使用「南蛮流」的东西还成天招摇过市,实在不成体统。
于是,信秀只好委托平手政秀,约束三郎再不许他扛着铁炮到处乱走。
却也是从这天起,信秀才真正重视起铁炮的作用来。而且,他又立即跟南蛮商人追加订购了二十把——要是当时的信秀知道美浓的那条蝮蛇也早就跟南蛮人订购了六十把铁炮的话,或许他会订购更多。这也是为什么,再后来尽管信秀对美浓屡战屡败,却依旧能侥幸地占据西美浓大垣城多年的原因。
(或许在尾张之内,真的没有一家之女能配得上吉法师那个孩子的吧?那孩子不但不是个傻瓜,而且将来至少能比我强!)
信秀敏锐地领悟到这一点。这也是为什么,信秀老早就把弹正忠家世居的胜幡城让给三郎自己一个人住的原因。如果三郎那孩子能凭一己之力处理好一城之事务,那么将来自己若是死了他来即位家督,那么整个弹正忠家的事务他也能处理好。
(说不定,将来整个尾张都是他的。)
(男子中有三郎,女子中又有阿艳,或许,吞掉整个尾张的野望,很快就能实现。)
信秀总是这样想。
但是一想起阿艳,最近他对阿艳也有点不放心。或许是因为成日成日的礼仪教习,让这孩子开始愈发地闷闷不乐,她也开始越来越不愿意跟人说话。甚至,信秀还从花屋跟慧禅尼、还有负责那古野城护卫工作的柴田胜家,也就是权六那里听说,这孩子已经开始学会了趁着小姓侍女们不注意,偷偷跑出二之丸屋敷去,然后经常自己一个人躲到山林里或者海滩边,对着山景海水发呆。
(这可不是什么好苗头)
比起被谁家乱七八糟的纨绔公子、或者清须、岩仓、犬山的那帮淫心不死的老家伙们给看上倒是小事,如果被山贼或者一向宗的和尚们给掳走了,那可就完了。
可无论信秀怎么做,他都不能让自己这个年幼的妹妹开心。
(该怎么办)
(如果是三郎那小子的话,或许他倒是能有办法逗他这个小姑母开心的吧?对,准没错,说是姑侄,实际上阿艳比三郎年纪还小喔,他们俩绝对能玩到一起去!)
因此,信秀思来想去,便让阿艳以弹正忠家长者的身份,出席了三郎的元服仪式,这也是阿艳第一次参加这么大型的仪式。在此之前,信秀故意不让这个年幼的可爱漂亮的妹妹见人,他真是害怕这个都能当自己女儿的妹妹会被清州斯波家的那帮老家伙们或者邻国来人早早地惦记上;而三郎的元服礼则不一样,能够列席的,都是弹正忠家的自家人。
「阿艳,过两天,你有一个比你高很多、还要年长一点的侄子要到了元服之日,你要作为姑母参加礼仪了。在典礼上,你要表现得好样一点,开心一点,好不好?咱们阿艳可是大人了、可是咱们织田家的长辈了!」信秀哄着阿艳说道,还拿着用明国的烧麦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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