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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什么?”

    “因为阿随是任之初的。”

    林慈听过这个名字,也见过这个名字。

    就文在他穴口,一个‘初’字招摇过市。

    听他队友说是一个印第安反战妇人给文的。

    那天顾随为了救出这名老人,冒着风雪背着老人在深山里走了好几公里路。

    老人扒住他脑袋拍他头,嚷嚷着要给孙女嫁给他,家传的宝贝都留给他。

    顾随弯着腰,任她拍脑袋,笑着说行啊。

    他是开玩笑,老人当真,指着手腕三五个手环给他看,说自家祖传的宝贝,以后都留给他,能保平安呢。

    灵的很,瞧,这次就死里逃生了吧。

    顾随笑着喊婆婆,说娶孙女儿就算了,手环能送我吗?

    我心里头有个小姑娘,特粗心,过马路都能不好好看路的。想送给她,保佑她一生平安。

    后来离开前老人送他一个手镯,附带免费一个纹身。

    古老的文身技术,很疼,据说这种老方法弄的纹身一辈子都弄不掉。

    林慈不是什么拿得起放不下的人,听他说这话,眨眨眼,好奇。

    “她是个什么样的女生呢?”

    到底有多好,让你念念不忘这么多年。

    顾随坐着马扎,受伤的膝盖搭在一边的土堆上。

    他开始回忆,开始思念。

    “是个绑架犯。”

    “她很爱噪音绑架。”

    “我经常会感到烦躁,就不想搭理她,她就一个人自言自语,有时候是臭骂我,有时候是抱怨自己笨拙。可是当我离开了,又开始想念她的自言自语。”

    “她把我的心绑架了。”

    所以再一次死里逃生的混战之后,顾随被狗急跳墙的思念按倒,他踏踏实实的做好了任务,在离开南苏丹的前一周提交了材料。

    他已经做过了世界的英雄。

    他本就是个坏胚,三分钟热度,渣男垃圾。

    所以他决定换个爱好,他想回去爱任之初。

    这次热度大概率不会降了。

    他浏览了全部的好与不好,爱意没能败给时间,反倒肆意发散,最后还是爱她。

    他长大了,成熟了。

    他会好好的爱一个人了。

    他许下心愿,二十岁了,希望自己积攒的善事儿返现。

    拜托了老天爷,让任之初还爱他吧。

    快结局了。

    不知道大家想不想看鹅子在外那三年,想的话就放番外写了。

    不想看就算了,反正也没啥牛b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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