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2/3)节
浑浑噩噩,不知今夕何夕,我在梦里与程煜碰在一起,我特别惊喜,我说程煜,好久不见了。
他也笑,腼腆又害羞的笑。
他刚打完篮球,额头上还有汗水,我说我请你喝水,跟我走吧。
后来他不用我给钱,还额外请我吃了凉面。
我特别不好意思,我没什么能给他的,我说我要走,程煜还送我回家。
可我哪有什么家啊,李美萍不喜欢我,家里总是锁着门,我都是翻墙进的。
我不想让程煜知道这些,我想让他知道,我只是一个喜欢他的小姑娘,一个陆和,没有破裂的家庭和悲惨的身世的一个陆和。
同情没有用,我想让他喜欢我。
可我不能撵他,我带着他绕啊绕啊,一条街的距离,我们走了那么久。
程煜看出我的心思,他问我:“你讨厌我了吗?”
我哪敢讨厌他啊,我那么喜欢他,恨不得现在就能抱抱他。
我把头摇的飞快,甚至我还对天起誓以表忠心。
他松一口气,然后向我道别,临走之前还问我:“我们明天还会见面的对吗?”
是啊,明天我也喜欢你。
我向他承诺。“是啊,程煜,我们明天再见。”
第二日他果真来接我,他似乎长大了,他还将我抱起来,不知为何我看不清他,但我摸到了他。
我摸他的下巴脸颊,我满足的叹喟:“程煜,你来接我了吗?”
“程煜又他妈的是谁!”
他这样的咒骂,虚虚实实听不真切,但不要生气呀程煜,我们很久没见了不是吗。
我叫他不要生气,我说好久不见了,我挺想你的。
程煜,我是陆和,你还记得吗?
程煜,你想我吗。
程煜,你抱我一下吧。
“我他妈的已经在抱你了!”
或许吧,不知道,能梦见我都很开心了。
我觉得抱歉,我把他害成那副不人不鬼的样子,如今却一个人先走了。
我似乎是哭了,眼泪大把大把的往下掉,我抓住他的衣服,我说许多乱七八糟的话。
我一会把他当做程煜,一会把他当做孙长岭,我交代我的遗言,我说我的这一生啊,真是糟糕透顶。
有时我又看见李美萍,她掐住我的耳朵把我往外撵,让我去找我那个没良心的爹。
而我那个没良心的爹,他塞了一把零钱给我,他说钱不多,你拿着花。
这是我这辈子里,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他心疼我,又救不了我。
他竭尽所有,也不过一把零钱而已。
人生真是苦啊,程煜还躺在医院里,这一把零钱拿过去,杯水车薪而已。
所以我来到秦均的身旁,我说秦先生,我会听话。
我在他身边不敢放肆,谨小慎微的生活着,可他还是时常发脾气,他拎扯我的长发,他也说难听的话,我有时庆幸认识他,有时又后悔认识他。
我在他身边清楚的知道,人和人是不一样的,冷水的滋味,秦均永远都不会知道。
我哽咽着,说人间这一趟,我后悔来过了。
记忆有很长的一段都是空白的,我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还没死。
这让我伤心,醒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又哭了一次。
厨房阿姨擦掉我的眼泪,她说先生在家,叫我说两句好话哄他一下。
可我做错什么了呢?
我想来想去想不明白。
可这并不影响我对着秦均说讨好的话,但我现在没力气,秦均走了三天,没人敢让我出来,厨房阿姨每天都送饭给我,可我一次也没吃过。
秦均回来的时候,我差一点就死了,厨房阿姨说着说着,竟然哭了起来,她说我是个可怜的孩子。
她也说秦均太狠的心,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应该这么对我,这么好的一个姑娘,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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