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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从纳斯鲍姆《善的脆弱性》看宋阅的道德困境by陌上庭前

第(3/6)节
呢……我这不幸的人为什么要仰仗神明?为什么要求神的保佑,既然我这虔敬的行为得到了不虔敬之名?”(《安提戈涅》第45页)。安提戈涅在坟墓里上吊自杀,她的未婚夫(同时也是国王之子)海蒙找父亲理论失败后愤而离开,在坟墓里发现了死去的安提戈涅,悲痛之下也自杀身亡,得知儿子死讯的王后随即自戕,“难以忍受的命运”(《安提戈涅》第56页)落到了国王身上。

    在这部悲剧中,每个人的处境都值得细究。

    《安提戈涅》的主人公是安提戈涅和国王克瑞翁,两个人在处理冲突性处境时都不约而同地选择简化不同价值的要求之间存在的深刻冲突,试图用一套单一的价值标准来应对复杂的处境,最终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

    一般解读会将二者之间的冲突理解为“神法”与“人法”之间的冲突——这确实也分别代表了克瑞翁和安提戈涅过分化约的价值标准。对于克瑞翁而言,  “城邦本身就是善的标准”(纳斯鲍姆  2018:  87),“城邦利益高于一切”(纳斯鲍姆  2018:  78),对好坏的评判以城邦利益为衡量标准,“好与坏对克瑞翁来说,就只是被用来形容对城邦利益有利或者有害的人与事”(纳斯鲍姆  2018:  80)。因此,他只看到波吕涅刻斯的叛贼身份,而忽视了神律和人性对“爱家人”的要求。

    而在安提戈涅处,她“也以一种极端的、近乎无情的方式,把世界的价值简单化了,结果也消除了相互冲突的义务和约束”(纳斯鲍姆  2018:  92)。她将评判标准化约为“对家庭的爱(hilia)”(纳斯鲍姆  2018:  93),“这种爱的本质是不管人的好恶与欲望所求,而要求行动者以为地忠实于爱的承诺”(同上)。因此,“对家族死者的责任是最高的律法和绝对的感情所在。安提戈涅就根据这个简单的、自足的责任体系来建造她的整个生活,以及她对世界的认识”(纳斯鲍姆  2018:  94),并且即便这个体系内部存在冲突,她也可以依照自己预设的价值等级来做出选择(同上)。但她忽视了她兄长的叛乱给城邦和自己死去的另一个兄弟带来的痛苦,也不去考虑自己触犯城邦法律后可能落到自己头上的死罪——尽管她愿意以这种自我毁灭的方式来坚持对兄长的爱和表现对神的虔敬并坚信这是“光荣的死”(《安提戈涅》第25页)——会给自己的妹妹、未婚夫、所有爱她的人带来怎样的悲恸。而且事实上,安提戈涅后来也意识到她的虔敬也需要城邦的帮助,“她那样无视城邦公民的价值观,因而除非她能够感动他们,否则她自己会死无葬身之地,而且不会有人来继续维护她视之如命的家族宗教”(纳斯鲍姆  2018:  96)。

    除了两位主人公,其他的人物——安提戈涅的妹妹伊斯墨涅、未婚夫海蒙其实更加令人同情。他们没有过错,却同样在冲突中经受了巨大的苦难。

    伊斯墨涅从安提戈涅一开始计划去安葬叛贼哥哥的时候就反复地劝阻她:“……首先,我们得记住我们生来是女人,斗不过男子;其次,我们处在强者的控制下,只好服从这道命令,甚至更严厉的命令。因此我祈求下界鬼神原谅我,既然受压迫,我只好服从当权的人;不量力是不聪明的”(《安提戈涅》第24页),“我并不藐视天条,只是没有力量和城邦对抗”(《安提戈涅第25页》。她对安提戈涅说:“哎呀,不幸的人啊,我真为你担忧!”(同上)“你是热心去做一件寒心的事”(同上)。但在安提戈涅一意孤行的时候,她还是说:“你要去就去吧;你可以相信,你这一去虽是愚蠢,你的亲人却认为你是可爱的”(同上)。在安提戈涅被定罪的时候,她悲痛欲绝地请求与姐姐同死,“没有她和我在一起,我一个人怎样活下去?”(《安提戈涅》第37页)。

    而海蒙的悲剧色彩更加浓厚,一边是挚爱的未婚妻,一边是自己的父亲。海蒙在坟墓中看到了自尽的未婚妻,同时作为凶手的亲生父亲又赶到了现场,他拔出短剑却没有刺中父亲——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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