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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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百灵)2017331字数6888
血是嫣红色的红,它象征着激情,玫瑰红一般的狂放,火焰一般的炙热,当红色的血突然涌出,喷发,它令人感到害怕,刺激,和兴奋,这最让人感到害怕的颜色,原来绽放之时竟是如此美丽,让人迷恋,迷失了自己……
女人的身体,是白雪一样的白,她娇嫩无暇的身体象征着纯洁,柔弱,诱惑,就那么在我眼前经过。
爱情是无法言明的痛,它可以使人忘了一切的珍惜,呵护,也可以让人放肆的去糟蹋,蹂躏,于是,我今天写了百灵。
嗯……还是我说的那个老规矩,我讲故事,你们听,别闹……
我家从小贫穷,穷到什么地步?一条裤子可以两个人换着穿,而那个人正是我的哥哥,吴彦,哥哥吴彦从小就对我好,小时候我身体弱经常害病,一张脸饿的没有人色,家里又没有吃的,他晚上一个人不吭一声跑到荒山野岭的地方去偷红薯吃,红薯偷一次两次还好,偷多了哥哥就被人家抓住了。
他当时才懂世事的年纪,起初爸妈并不知道哥哥偷红薯被人家抓住了,只有我白天守在村口等着他回来,等了又等,我看见一向倔强好强的他,被人强压着头颅押着回来,哥哥吴彦被他们五花大绑,身上遍体鳞伤,脖子上屈辱性的挂着红薯叶子,他们怒吼着,怒骂着,动手动脚,哥哥一句话不说,我早已泪流满面,发疯的冲上去厮打。
爸妈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哥哥这一次偷红薯给我吃,结果被人抓了个正着,无疑是给爸妈脸上带来了极不光彩的形象,我看见爸爸走路都弯着腰,别人戳他脊梁骨啊!
他生气了就打骂哥哥,妈妈只是哭,我躲在门外看他,他只是一笑。
晚上我跟哥哥睡在一起,我问他,为什么去偷,他回答,因为喜欢看着我吃红薯的样子,狼吞虎咽,那么的幸福,知足,他说话的时候嘴角有笑,多么灿烂,无私的笑容。
我上学时身体弱,人又腼腆,总被人欺负,常常被四叔的儿子们带头打,他们打人不管青红皂白,只是觉得好玩,我本干净的衣服,常常被打的到处都是鞋印,直到哥哥给我买的一双新鞋子被人踩的到处是泥,我眼睛红了,挥舞着拳头一拳把张蛋的门牙给打掉了,这下闯了祸了,四叔是村里有名的恶霸,就带着儿子找到家来。
爸妈不敢吭声,爸爸被扇了两记耳光,哥哥读高中之后,有时候放假回来就到山上背矿石贴补家用,他听工头说家里出了事,当天就从山上回来了,四叔外号地主,说他恶贯满盈也不为过,哥哥本就身强力壮,随身带了把刀子,就捅了四叔一刀,这下事情闹大了,哥哥被判刑了,念他年纪小,判刑判了三年。
这三年我没有被人再欺负过,也没有再见过哥哥,印象中的哥哥依旧还是从前的样子,我发奋读书,刻苦读书,白天努力学习,晚上回来干些杂活,经常也会去地里干一些脏活累活。
四叔没敢再找我家麻烦,都说我哥哥是个不要命的,我不喜欢他们这样说,哥哥吴彦怎么会是不要命的?
今年我十四,今天是个大日子,哥哥刑满释放,我们一家都去接他,他变了,变得有些让我感到陌生,在监狱三年的日子,不知他是什么样的生活?
眼前的他,发育的更好了,他短短的头发,身上穿着一件白衬衫,强壮的体魄,一米七八左右的个头,比我整整高了一个头,他依旧爱笑,只是那笑容不再那么令我感到熟悉了。
那个年代,偏僻小镇,山高皇帝远,治安并不是很好,镇上不知不觉有了第一家网吧,紧接着有了第一家歌舞厅,哥哥吴彦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摩托车锯掉了排烟筒,油门一握,轰轰隆隆的声音隔着很远都十分吓人。
他身边围着许多小混混,他的胳膊上纹了一条龙,他喜欢上抽烟,喜欢上喝酒,喜欢上打架,喜欢上女人,喜欢上一如既往的对我好,喜欢上骑着那俩破旧的,拉风的摩托车载着我去兜风……
每到夜深人静,我便能听见大街上喝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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