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宫·大观园记】第三回
第(2/7)节
些钱银便了。
回到书房,对着月姝笑道:「你不是问我看中哪几个贾府的姑娘么?告诉你……本王是……统统都要,一个都不能少!」
那夏守忠办事果然熨帖周全,一日后,朝廷里就传来风声,贾家的罪定的是「大逆」,「家产宅邸充库」,「首犯定了凌迟」,「男丁十二岁以上收监秋决,十二岁以下充为宫阉」,「女眷一律发往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不可自尽」,只把话只说到十二万分无望,却又加了一道旨意「命宗人府,大理寺议叙」。
又过一日,大内里传来消息,现冷宫造贬斥之贾元春,写了一道血书求生禀贴上呈,一劝贾族母家「泣血自戮,认罪伏诛,痛愧劣迹,恨陈余情,无论皇上施于何等雷霆,万不可再逆圣意半分,即若族诛,引颈厮伏,莫啼哀声;即若充妓,忍辱从军,莫许自刎;方可赎万千之罪于一二,九泉之下略洗先辈之辱」,又求皇帝「若万岁开倾天漫地之恩,念嫔妾侍奉些微薄劳,或可将族中未总角之幼,仅充为男奴女婢,略留一脉,则先祖并臣妾,九泉地下,世世代代,感念皇恩。」
弘昼是玲珑心肝之人,一看便知是夏守忠透了风声给大内里,这是给自己铺路,贾元春的血书,文意是示意族人:「若皇上要诛杀,连哭一声都是不妥当的;若皇上要充女眷为军妓,只可好好侍奉兵丁,连自尽都是不妥当的。唯有这样,才对得起君恩」,又暗示「族中七,八岁都不到的孩子,可否只充奴,不要杀尽」这般认罪伏诛,俯首称臣,自贬自侮之态,最是给雍正留足了面子里子,又颇了合了雍正最喜欢作践罪臣的习性。
贾珍,贾赦,贾政,连同已经被拘之贾敬也忙忙上了认证折子,几人也都明白了元春禀贴之意,一口通气只求雍正重刑凌迟满门。
功夫做足,于是三日后,弘昼便以掌管宗人府王爷的身份,上了一份折子,只道:「荣宁旧臣,曾有戚功;贾妃侍驾,若尽梓情;虽罪不可轻倌,恩必当慎处,忍望吾皇办其首恶,清其余党,略赦其族眷,以示天恩。株连之戚,或可赐儿臣拘管云云。」
那雍正虽然气未消尽,但是也知道自己这小儿子的脾性,「株连之戚,或可赐儿臣拘管云云」,竟是如同小孩撒娇问自己要礼物一般,看了也是难忍一笑,自觉得也是一般另类惩罚贾家之法,又不至于太过刻薄可以堵了悠悠人口,而且还能疼疼自己这个小儿子,就顺水推舟不让大理寺,而是让宗人府按照皇室家奴之罪去议定罪。这宗人府上下哪里有不明白王爷皇帝意思的,更何况贾家为求保命,已经倾家荡产的打点孝敬。不日,宗人府上了议罪呈,雍正批示,掷下了旨意。
大意是定了贾家「大逆」之罪,本当「诛九族,尽凌其丁,尽姘其眷」(凌是凌迟的意思,姘是古时惩罚叛贼女眷的极度刑罚,说穿了就是充为一次性军妓,让兵丁强奸至死,是和对男子凌迟同等之刑罚)。念「旧妃侍驾,曾尽薄意」,「宗祖从龙,约立功勋」,「略减罪一等」,又特特加上:「诸王陈情力保求赦,朕念及拳拳以完皇子仁德」,所以最后发落如下:
「贤妃贾氏,打入冷宫,废为废妃。」
「首犯贾赦、贾敬,赐自尽。」
「首犯贾珍、贾琏,收监,秋缓决。」
「首犯贾蓉,发配乌苏里台与披甲人为奴。」
「首犯贾政,念其女侍驾多年,再加宽恩,收监待刑。」
「从犯贾蔷,贾芸,贾芹,贾宝玉,贾菌,贾环,贾瑞等一十七名十五岁以上男丁,发配京郊皇庄为苦役。」
「族中十五岁以下男丁凡九人,发配宗人府为奴。」
「族中家人,以及贾府亲族之薛、王、史、赵、周、尤、秦、李等族之近亲男丁,管家,小厮,随从等余党凡一百零六人,有从恶行者三十七人,杖杀;其余人等发配西山采石场为苦役。」
「族中女眷,凡三十五岁以上者,发配辛者库为奴。」
「族中女眷,三十五岁以下者,发配宗人府为奴,一律交和亲王看管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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