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

关灯

【一个小人物的艳遇】(第54-55章)

第(1/7)节
    作者:出门带刀不带妞(cs6596119)2010年10月18日发表于原创:出门带刀不带妞首发

    ***********************************  各位朋友,看到兄弟辛苦的份上请先给个红心然后再继续往下看吧!谢谢!  先说个喜讯吧,l大人为咱家舔了个千金,好容易满月了。这一个月下来,可真是累死我了,晨昏颠倒,整天迷迷糊糊,人比黄花瘦。不过看着女儿可爱的样子,再怎么累都烟消云散了。  就在这样的状况下,挤牙膏似的完成了两章,希望大家能点点红心表示祝贺!  谢谢!***********************************

    第五十四章  老女人的邀请

    看到孙倩和陆游,还有赵丽在病房里自若的交谈,神采飞扬,我知道孙倩先前跟我讲的那些不是她做样子给我看的,就是她真实的想法。

    陆游跟我说了那天晚上的事。那天他和孙倩、赵丽寻我吃饭未果,三人便一起去了酒吧,喝到半途,孙倩说忘东西在我房里了,只身返回,很不幸的惨遭埋伏。当陆游和赵丽在酒吧里尽兴,去接孙倩返校,便撞见了倒在血泊里的我。

    我也大致把那天我发生的事说了个大概,当然种种香艳的经历被我有意的略过了。听到后面,陆游得知,雪馨馨是特种兵出身,他的小眼睛眯成一条线,面露惊羡,说我这一顿狠揍,挨得值了,直怨自己没这么好命。我苦笑无语,摇头回他。

    不可避免的我们的谈论谈到了我被打的这件事,我没有隐瞒,告诉他们是因为我在歌厅里揍了王仁地引起的。

    根据陆游这几天来的努力回忆,那天打我的三人,逃下楼梯和陆游照面,陆游认出其中一个喽啰曾经和他有过过节,具体过节的起因和过程,因年代久远已经不可考,不过那喽啰的渊源,陆游略知一二,喽啰人称二柄,真名不祥,是鱼峰区赵高的手下,由此推测那天晚上带头的老大应该就是赵高。这赵高是个刑满释放分子,平时纠集二三十个弟兄,做些看场子、放高利贷、卖些粉、销些摇头丸之类的黑活,在鱼峰区也算是有势力的地下帮派,至于赵高上头是不是还有什么人罩着,我们这些门外汉就不知道了。

    讨论来讨论去,我们也没有讨论出点什么来,决定不了该干什么。当我们这些普通人碰到真正的黑道人物时,才发觉以前所谓的牛逼,所谓的愤然不平,头脑发热,为争一口气,大打出手,逞强当英雄,一副死鸟屌样,根本就不够人家看的,简直就是小孩子过家家,愣头傻脑的不入流,不上道,地地道道的就是瘪三小丑;一碰到狠角色,抱头鼠窜虽说未必,偃旗息鼓却是必然,只能人前装逼,人后忍气吞声,毫无办法。由此可知,派出所这样的机构对于我们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可有可无,虽然这个机构不一定有效,但至少让我们这些无能无力的人投有所门,聊以自慰。

    只是投警报案这样没面子的事,不说有无效用,具体到我身上是否干得出来,还真值得商榷。整件事其实根源在我,说到底王仁地只是奋起反击,自卫还手,还应和了人民军队「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战斗守则,虽然我自己认为后面那句「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应该改为「人若犯我,我必抗议」贴切些,但这并不影响王仁地反击的正义性,他是站在道理的层面上和我交手,而我则是无理取闹,师出无名,我才是那个真正犯了事的罪魁祸首,受到惩罚的应该是我。而现在这个罪魁却要报官,求助正义,惩治良民,不是笑话是什么,笑掉的大牙都可以装满一口盅了,这样荒唐不堪的事我可干不出。

    好吧,明途正道我和王仁地都不走,我就再无耻一回吧。虽说我很没道理,但是人性使然,人总是「只能我犯别人,别人不能犯我」。既然现在事件的发展,已然形成大家互殴的局面,道理就先搁置一边,拳头来说话,继续打了再说。王仁地的防卫过当,殃及无辜,也需要惩罚惩罚,给予警告,这也是道理所在,你说是不是。

第(1/7)节
推荐书籍:逆袭(催眠文)脑海带着一扇门江左梅郎,岂能无后?绑定了厨神系统之后桃花缘劫猎国同人系列在贵妇人家的日子里葛蓓莉亚综合征(NP高干骨科)我与妈妈的故事长相思·在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