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五)
第(6/7)节
快笑翻了,好怕她到时无法入戏。
「时间差不多了,你拍完照片后把他们弄醒。」
于是我拿着神机nokia3310,把老师一片狼籍的身体拍了照,也把他们两个躺在床上阴茎颓软的模样也都拍上了几张照片。
然后我来回拍打着他们的脸,希望他们能及时清醒。
台湾的警察在对付公民团体的效率果然惊人,就在我报桉后五分钟左右,车库卷门声音响起,杂乱的脚步声乒乒乓乓上了楼,「碰」地一声,我们房间的门就被踹开了。
「听说有律师和抗议团体,在哪?」
带头的员警大呼小叫着把我逼到角落,卓轩和品文也在警察进门前没多久恢复了意识,还来不及回神,就被警察制服在床上。
看到现场的景象,瞎子也看出眼前的大美女被强制性交得逞,而且还饱受凌虐,到处是伤痕,还强制性交不只一次,性器、肛门、口腔都採集得到犯人的纵欲后的痕迹,压制卓轩和品文的警察气得动用私刑,一直踹他们的屁股和老二。
女警则心疼地把毛毯披在老师身上,然后带我和老师到医院采证和验伤。
其实台湾在强制性交方面的采证真的有点偏好女性,有时候明明是情投意合地约好推炮,完事后如果对方突然要告性侵,除非反证很明确,例如之前交往简讯说好今天要做爱,过程中又没有哭叫,变化好几种体位等等。
否则做完爱后只要能在女生身上採到精液,再配合一点薄弱的证据,要诬告男生性侵真的不太困难。
最后卓轩和品文被检察官起诉,除了比较小条,对我的伤害罪,也同时触犯刑法222条『加重强制性交罪』的以下各款:第一款,二人以上共同犯之,包含二人,俗称轮姦罪。
第四款,后来老师有偷偷在品文包包搜出k他命,自己吃了一小口,验尿也验出反应,我也作伪证(好孩子不能学,伪证罪保护的是国家法益,所以非常重!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是他们强制灌毒的。
第五款,老师身上到处是伤痕,证明是以凌虐犯之。
第七款,汽车旅馆在入住的瞬间视同住宅;其实警察也没有权力随便踹旅馆门入内,中华民国的警察素质真是,唉。
第八款,老师说想吃凤梨是故意要阴他们买水果刀,携带凶器罪加一等,我们学校就别名凤梨田大学,凤梨早就吃腻了啦!虽然刑事的部分因为罪证确凿,他们两个赖都赖不掉,但民事的部分求偿却遇到瓶颈,他们宣称当初他们也是被诈欺了几十万元入行,才想要藉着诈骗别人回本,所以现在身上也没有太多钱。
陈老师虽然也相信他们的说词,也义愤填膺地想要再往上游去寻找高层犯罪份子的晦气,却暂时不知道怎么下手,有着深深的无力感。
「你们被诈欺不代表你们就可以诈欺别人来填补损失。」
老师模彷电影中饰演霍元甲的李连杰,铿锵有力地学着京片子教训着他们:「仇恨只会带来更多的仇恨!」
但是不和解也不行,咩咩和小琪几乎下跪着要求和我们和解以减轻她们男朋友的刑责,民事上若达成和解,刑事上法官会酌情减刑。
他们最多只拿得出20万元,我和老师勉强接受,这样至少每月最低应缴就不到1万元,家裡提供的生活费加上老师提供的助理待遇8千元,如果不再出什么大包的话,我可以安稳地度过大学生活了,接下来就等出社会后工作来还债。
但是老师对他们两对男女有一个要求,如果要和解,除了现金20万元,还要来刑法课上担任助教,让同学好好警惕。
他们听到是这样没什么大不了的要求,如释重负地笑了开怀。
白痴!来当过一次助教到时候你们就欲哭无泪了!后来几堂课老师都穿长袖上课,没被发现身上的伤痕和异样,我也戴起口罩等脸上消肿,总算又恢复了平静(?)的大学生活。
注1:刑诉法权威,网页上自我介绍的照片敲口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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