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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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二十一)
在老师宿舍睡了一晚,睡梦中彷彿做了几次爱、喝了几千的水、尿了几次尿之后,我竟然奇迹似地一天就退烧了,但是血尿的现象则持续了几天,到医院检查证实是镇暴水车的水柱伤害到了我的肾脏。
如果争取人民应得的权利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政府本身绝对要检讨。
毕竟在路上打了一个人可能会被检察官追诉,一大群人以公权力之名围殴手无寸铁的百姓,警方却可以不用主动提供证据,在这么不对等的情况下,即使穷尽整个社会的力量都难以追究当时的滥权。
「上周我们停课北上去抗议了,上上周则提到攻击型的紧急避难,那我们接下来讲防御型的紧急避难。」
听到北上抗议,台下大部分同学都会心一笑,儘管某些人来念法律是居心不良的,但大部分像我们这样会选法律系就读的年轻人都是充满正义感,我们全班几乎都陆陆续续参加过了这场民主盛会,我是只去静坐了两天,像何心瑜、苏蓓君这些平常看起来不关心政治的正妹,竟然上去了两、三次,静坐的天数也比我多上好几天。
老师今天穿得很随性,因为她身上还有一些因为去抗议被弄伤的瘀血,所以没有穿得太拘束,只穿了红白相间的横条纹t恤和丹宁短裤就来上课了,也一点都不在意她完美的大腿会被瘀青和擦伤的伤痕破坏了美感,倒是女同学见了都心疼地慰问老师,顺便干谯一下镇暴警察竟然这么不怜香惜玉。
「简单讲,攻击型的紧急避难,避难者侵害的是与危险发生『无关』的第三者权益,反之,避难时侵害的被害者,如果就是带来危难的人,则称为防御型的紧急避难;若再加上正当防卫的区分,就一团乱了,这裡老师只简单讲述基本概念,有兴趣的同学请务必努力参考其他老师的见解。」
「有个简单的口诀可以初步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难,也就是正当防卫是『正对不正』,紧急避难是『正对正』。」
「上上个礼拜,郑慧霞是发动不法之侵害的人,如果小平有种直接撂倒她,当然是正当防卫;但小平这个臭俗辣竟然去猥亵姚雨葳这个无辜的第三者,依一般人的法律感情,好像对姚雨葳不公平,但毕竟他还是出于不得已之行为,但到底是不是『不得已』,还要配合『比例原则』来讨论。」
听到老师说我是臭俗辣,我瞪大眼睛、一脸无辜,老师也对我微笑了一下,她应该不是认真的,毕竟我也为她挡了镇暴警察好几下警棍,怎么能说我是臭俗辣咧。
「所谓的比例原则就是:1、适当性原则─必须是有助于达成目的的措施,又称『合目的性原则』。
2、必要性原则─如果有多种措施均可达成目的,应採取侵害最小者,又称『侵害最小原则』或『最小侵害原则』。
3、狭义比例原则─所採取的手段所造成的侵害和所欲达成之目的间应该有相当的平衡(两者不能显失均衡),亦即不能为了达成很小的目的而使人蒙受过大的损失,又称『衡量性原则』或常听到的『禁止以炮击雀』。
我们平常在电视上听到名嘴讲的比例原则,基本上根本跟比例原则无关。」
老师无奈地苦笑着摊了摊手。
确实大部分政论节目讲的比例原则都是什么泛蓝的贪污比较多、泛绿的贪污比较少,结果泛绿的被判比较重,林益世、赖素如那些的都没事,这样不合乎『比例原则』。
拜託,那几个确实是人渣,但这样的讨论跟「比例原则」根本无关好吗?
「来,小平你自己检讨看看,上上周你猥亵姚雨葳,利用她的屁股达到阴茎射精变软以致郑慧霞不能性侵你,这样有没有合乎比例原则?」
老师指着我问道。
「蛤?」
突然被点到,一时有点反应不及。
「我认为有合目的性,毕竟老师命令郑慧霞把阴道套上我的阴茎,阴茎未充血变硬的话,一般来说是无法进入女性阴道的。」
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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