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四)
第(7/7)节
「过失的性交或猥亵,顶多发生在峦生兄弟或姐妹的误认(打击错误),或者是情侣间原本恩爱同意性交,却在中途有一方改变主意不想性交,此刻另一方要注意、并察觉对方的拒绝是真的坚持,还是小俩口欲拒还迎的情趣,有时未免太强人所难。所以老师认为,过失的强制性交,放在民事上处理、或根本不要进入司法程序才是应有的处理方法。这就是刑法的谦抑性,别想什麽问题都用刑法解决。」
「好了,没事的话老师要备课了。」
她说完便转身穿上衣裤,而我则在旁欣赏这短短半分钟不到的过程,努力地想将她的裸体深深刻画在我的脑海裡。
「老师,我想借你这裡小睡一下。」
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竟然提出这样不合理的要求。
不过她竟然答应了:「那麽你睡吧,你下午2点的课,到时我会叫你。」
基于刚刚的溷战,我体力流失甚多,于是我便躺在巧拼上沉沉睡去,睡梦中依稀有人为我披上外套,还在我嘴唇上轻轻吻了几下,那一觉我睡得特别香甜。
不过一觉醒来,我深悟痛觉自己对人性怎麽那麽容易失去戒心!干!天都黑了,整个法学院已经都没有半个人。
我摸黑开了陈湘宜副教授506研究室的灯,牆上贴着一张大大的字条,画了一个笑得好甜的小女生,根据特徵应该是她自己的漫画自画像。
上面说「哼,为了处罚你今天上了老师,你就旷课一次吧!我有提醒你们那堂课的老师要记得点名!这就是刑法的谦抑性,除非别无手段,否则不需要用到刑法来法办你强姦老师的行为!」
靠,心机真重!不过即使因此旷课了一次,我心中仍然无法再对她产生任何不满,而只是满满的甜甜的感觉。
我一定会学好刑法的,以我刚刚失去的童贞之名,我向天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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