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女友的28天剧变】(日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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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显得很慌张,还侧过身怕我看到。
是不是,也是在变化。
张浩应该是因为爱我,所以才会变化。
那么孙叔叔呢?他说他是爱我的。
可我觉得这种爱和我和张浩之前的爱情不是一种东西。
这种爱,应该称之为性爱。
性爱更真实,还是爱情更真实?我不明白。
但我清楚一点,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性爱好像不一定要两个人就可以产生。
【2005年11月1日、多云】妈妈发现了孙叔叔让我帮他亲阴茎的事情。
她第一次打我,打得很重,一边打一边哭。
我真的知道错了。
我不该有那么多的好奇心,不该让妈妈伤心。
她说要和孙叔叔断绝关系。
我很想问,她不是爱孙叔叔么?如果他们分开了,会不会难过。
但是我不敢问。
我知道,这个事情是禁忌,无论如何,不应该说起。
不管你怎么想、怎么做,都不要告诉别人。
她说我们马上搬家,要搬到县城去,去和爸爸住在一起。
她说那边虽然地方小,但是和爸爸在一起她更踏实。
她说的一切都是矛盾的!她之前明明说过,和孙叔叔在一起,能让她感觉踏实,还问我愿不愿意和孙叔叔在一起。
她反复说,要保护我。
保护我就是离开孙叔叔,去找爸爸么?爸爸会打我们,但孙叔叔不会。
到底哪一种行为伤害更大?我不在意社会的看法,我在意妈妈的看法。
我也希望妈妈在乎我的看法。
《红楼梦》我读了两遍了,社会的看法往往是错的。
如果社会的看法泯灭了人性,那他是会杀人的!就是因为社会不容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林黛玉才会惨死。
就是因为社会不容晴雯的泼辣,晴雯才会惨死。
旧的社会认为爱情是毒物,所以要杀死爱情。
那么我们又怎么知道,杀死性爱的爱情就一定是对的呢?孙叔叔并没有强迫我做我不愿意做的事情。
亲他的阴茎,是他和我商量的结果。
我也会好奇,为什么我亲他时候他会那么舒服。
他甚至说自己被亲的时候,比和妈妈一起做爱还要快乐。
我觉得有一点点成就感。
虽然只是一点点,但是听到他的赞美,确实挺开心的。
我甚至想着,也帮张浩亲吻他的阴茎。
可是他每次勃起的时候,都会躲着我。
其实我都看出来了,他也想和我做爱。
当然做爱是不可以的,我们结婚之前都不应该做爱,那样就把身体完全托付给另一个人了。
没有婚姻的契约,这样就太草率了。
但是只是亲吻一下,不会有什么问题。
【2005年11月30日、晴】今天差一点和张浩发生关系,想一想好后怕。
因为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我答应帮他亲吻一下阴茎。
但是没想到他居然强行和我发生关系。
我真的没有想到他是这种人,这样一点都不尊重我。
我现在才知道,真的要发生关系时,是很害怕的。
想象着那么巨大的东西要进入自己的身体,我根本不敢想。
而且一瞬间,会想到如果怀了小孩子怎么办?我怎么对小孩子负起责任?根本没有办法。
我也是反复考虑才拒绝他的,可是他瞬间变得好凶残。
就好像疯了一样。
我不停地跟他说如果再不放开我我就要喊了,可是他却什么都不说,只管分开我的双腿。
男人就是这样的动物么?一旦被情欲催动,就可以忘却一切,甚至忘记自己曾经承诺过的誓言?他明明答应我,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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