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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神与大恶魔的故事(01-04)

第(1/4)节
    前言你喜欢酒么?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酒仙李白的这首《将进酒》何等的桀骜不驯,孤高自傲,自由洒脱,我喜欢他纵情享乐的态度。我欲成仙,快乐齐天,但我是女神,我喜欢酒,我,就是酒神……传说酒神狄奥尼索斯懂得所有自然的秘密以及酒的历史,乘坐着由野兽驾驶的四轮马车到处游荡。他走到哪儿,乐声、歌声、狂饮就跟到哪儿,他象征新生。

    酒神祭祀是最神秘的祭祀,人们会打破一切禁忌,狂饮烂醉,放纵欲望。

    尼采在《偶像的黄昏》里说,酒神象征情绪的放纵。是“情绪的总激发和总释放”,追求解除个体化束缚,复归自然的体验。是一种痛苦与狂喜交织的癫狂状态。

    对,我就是酒神。

    第一章、分手快乐我是一个放荡的女人,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我们有共同的期许,就曾紧紧融为一体……我记不清第一次的疼痛,因为之后性爱带给我的欢愉,一次又一次的刷新我对性爱魅力的认知,一步又一步的将我带进无尽的深渊……因为,我遇到了他。

    生活总是平淡无奇,上班,休息,两点一线的生活继续,在这样的年代,我们每个人都像机器的一个零件儿,有条不紊的运转着,好维护社会这个庞大的机器发展,遇到陌生人好难,更别说遇到有趣的异性了。

    所以相亲才会大行其道,所以各种认识陌生人的a才能快速火爆。然而我们的相识并非那样奇特或者时髦,只不过一天姐妹叫着去唱k,我跟着姐妹,他跟着姐妹的朋友-就这样,我们走进那欢乐场,各色脸上各色的妆,三巡酒过他在角落,固执的唱着苦涩的歌,听他在喧嚣里被淹没,他拿起酒杯对我说……一杯敬分手,一杯敬希望……说了很多……我已经记不清哪天说了些什么,也记不清喝了多少酒。

    我只知道他刚分手,我只记得他的睫毛闪耀着美丽的光。有人说所谓一见钟情,不过是见色起意。可我就是贪恋他,正如他疯狂的迷恋我一样。

    第三天中午他终于发来了短信,“我喜欢你……”

    “你去开房吧。”

    “好!”是的,这不是写小说,这就是我们的当时的对话,我承认那个时候我很饥渴,可那一刻我只想那么说,而他懂我。我相信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一个人,可以心有灵犀直接到仿佛脑电波相连,可以奋不顾身勇敢到毁灭都不怕。

    请假,飞奔,就这样我站在了房间的门前,轻声叩击,心中舒了一口气,此刻我心中有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超乎寻常的平静,仿佛灵魂都升腾出来感受着周遭的一切。

    而在这平静之下又有一份波澜壮阔的欣喜,我并不知道这份欣喜有多少能量,还未思考更多,门开了,他的睫毛,他的眼神,他的……也许只有那么一瞬,一瞬的平静,我们就紧紧的抱在了一起。

    我们没有说一句话,全是亲吻舔弄的淫音软语,衣服知趣的散落,赤身裸体,用最原始的体位灵肉合一。

    啊……每每回忆起来都能令我湿润,是的,没有前戏,那一天的相遇便是前戏,这三天的相思既是前戏,这一场的进入抽插就是下一场的前戏……我的云雨如磐,他的坚如磐石,那一刻天雷勾地火,山雨醉人心,就想那么赤裸裸的融合。我滋润融化了他,他启开充盈了我,我爱的疯狂,他疯狂爱我,我们就那么……用疯狂的做爱证明着彼此的疯狂,一次又一次的进入,一次又一次的抽插,肉欲横流,而肉与肉的撞击震慑着灵魂颤抖。

    一直做了一下午,当灵魂终于抛弃我们的肉体,宛如一片烟云氲氤,我们虚脱的瘫软在床上,才逐渐觉得好渴好饿。当外卖小哥送披萨来,我俩还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不着一丝被褥,外卖小哥眼也不眨的盯着我们,也许主要是我,哈哈,或许也有那散落满地的套套和一片一片湿润的床单,不过我觉得我比较诱人。

    不信你看……第二章、大恶魔我的酒量并不好,可我依然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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