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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评】来自“Oo狼崽oO”

第(3/7)节
,他哥也占了便宜,自家的田也确实肥了,贫穷的兜里被塞了一块银子,虽然银子有点脏,但是确实是银子,所以也就认了。

    这个是很神奇的地方,是的,武松非常爱他的哥哥,因为就是他的哥哥含辛茹苦养大了他,但是他也确实是看不上他哥的、人性确实是如此复杂。甚至某些时候会他很讨厌哥哥,因为天地里数一数二的汉子有一个地里倒数第一第二的哥哥,这会伤他的脸,所以他会经常不着家。

    如果日子就这样也就算了,但是这个瞧不起的破鞋居然真的杀了他的哥哥,他挚爱又讨厌的哥哥。这是绝对不可接受。说真的破鞋如果出轨他真不会怎么样,武大郎也就那窝囊性子,只是个吃了好处又不想放弃的普通人罢了,吃点苦头也就罢了,他自找的。坏就坏她杀了他哥,这太过分了,所以武松才会杀人,这一连串的人都是越界的,全部都得死。

    说实在他对他哥哥是非常愧疚的,他会认为是他的贪心,杀死了他的哥哥。毕竟他能想到破鞋会惹事,但是他不会想到破鞋这么能惹事。所以经过这件事的教训,他会警惕一切的破鞋。特指有相似经历的破鞋。会先天带有偏见色彩,所以他一开始其实根本看不起女主,认为这确实是破鞋。

    但是经过相处之后,他会发现女主是掉进了污泥的金子,妈的,天下掉馅饼了。他那小人性子已经开始作祟了,此时不趁人之危更待何时,所以他才会劝架,因为那是拱火_(:зゝ∠)_

    只要鲁大师跟杨志一日不能分出胜负,他就越有机会英雄救美,到时候在林教头那里得到个好彩头,他这个鸡里出的凤凰就能配上好小姐了,虽然好小姐被糟蹋了,但是他不介意,毕竟他也是丑农民,好锅当然要配好盖,他这个泥巴做的好锅,配上个缺口的瓷器盖子挺相得益彰的。

    但是很快鲁大师会发现不对劲了,因为他会发现他杀不了杨志这个煞笔是因为有武松这个小人。等杨志清醒发现有人想要偷人,武松的偷香日子就要结束了。

    【作者】

    很感谢亲的长评!虽然我很想秉持【真事隐】的做法直到完结,但这世上绝对不会存在收到长评分析还毫不心动的作者。我真的太激动了,无法无视你的留言。既然你愿意把想法和分析都交代出来,那么我也愿意在不剧透的情况下,和你推心置腹地交流。

    我小时候文化程度有限,看不太懂白话文原着,能啃一点是一点,只对那些家喻户晓的故事熟悉,打虎武松一直是我的梦中情人。武松奠定了我的审美,从此只喜欢这种荷尔蒙扑面而来的大汉,直到今天,我都对白净纤细的美男没有感觉,只有武松这种具有压迫感的才会让我产生“天哪!”的感觉。于是从小学开始,即便看不懂,我也会反复看原着。看呀看,看呀看,十几年过去了,已经信手拈来,甚至笔记做烂的地方能背上好长一段。

    随着时间流逝,我的认识也悄然发生变化。当然,不是说武松变成了和我印象中相反的人物,武松不会变化,变的是我的认知。他只是没有那么完美了,并没有跌下神坛。

    你说武松瞧不起潘金莲,我认同,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潘金莲在金瓶梅里更漂亮,兰陵笑笑生把潘巧云的外貌搬给了她,潘巧云在水浒里属于一走到寺庙就引起秦罗敷效应的级别,比潘金莲的描写浓墨重彩多了。

    水浒对潘金莲的定义是:【颇有些颜色】,这个在水浒里是什么级别呢?后面出场了一个程太守的女儿,原文:【十分大有颜色】。我说程太守的女儿在书里至少比潘金莲好看叁倍,不过分吧?后面还有个被张顺咔嚓掉的李巧奴,原文:【生的十分美丽】。李巧奴至少比潘金莲有姿色两倍,没乱说吧?

    那么,难道是水浒都只用模糊量词,【有些】和【十分】区别不大呢?那不可能,请看金翠莲出场时的原文:【虽无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动人的颜色】。这证明了书里的量词是高低之分的,潘金莲是【有些】的程度,和【十分】的美人们有明显差距。

    而事实上,李巧奴和程婉儿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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