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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节

第(4/4)节
说了算。

    徒四从有记忆起就在流浪,因为他生的比别的孩子要高要大, 能抢到更多的饭,没有饿死在街头,但这些抢来的些许馊饭也只能够不饿死他, 吃饱是不可能的。

    他四处流浪, 某一天就流浪到了朝廷征兵处,没跑成, 被逮入军营服兵役去了。还是因为他生的高大,身子骨也还算健壮,又能打会跑,很快就在兵营中脱颖而出。长官想要提拔他,但他对伙房,就申请去做一个火头军百夫长。

    这年头,再没有比吃饱饭更重要的事了,年轻的徒四真诚的认为,只要守着灶房,就能有自己一口饭吃,就是给个金山他都不换。金山可买不到实实在在的粮食,而他守着灶房就有,换什么呢?

    傻子才换。

    火头这个位子没人跟他抢,比不过他的那些人求之不得,他去做了火头军的百夫长,留出来的好位子自然会有无数的人补上。长官对他恨铁不成钢,到底没有放着他不管,将他荐给了老英国公,去到郭氏军营里做——火头军。

    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际遇,当时不觉着有什么,心道只要还能让我混灶房,给朝廷当兵还是给郭氏当兵还不都是一样?都是一样当最低等的兵卒子,贱命一条。

    等过了几年,具体几年徒四也记不太清楚了,他年轻的时候都是能活一天算一天,不爱记日子,应该是过了好几年,有一天他在街头遇到了从前睡一个营帐的兵卒,这个兵卒成了逃犯,浑身是伤,一双眼睛狠厉的跟孤狼有一拼。

    从他这里,徒四了解到,他、以及很多像他这样的兵卒,因为没饭吃,没饷银拿,只能出来给人干私活脏活,现在事发,主家将锅扣到他的头上,他只能逃跑。

    但他只有一个人,还能逃到哪里去呢?徒四也看得出来,他也不想继续跑了,烂命一条,是死在街头还是被扔去乱葬岗被野兽啃食,差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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