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夕定何夕
第(2/4)节
茶的效果比咖啡更好。
但小琼说她喝咖啡的目的不是提神,只是习惯使然。
她习惯之一是喝一半扔一半,要么扔给我,我不喜欢黑咖啡,替她喝着喝着,喝了好几年,依旧不喜欢。我只是喜欢替她喝。
她的一切我都喜欢。只是这种话我不可能说出来,说出来就不是我了。
说不出来的时候,我都会去做。
对于她,我喜欢用行动代替语言。
年货塞在后备箱,后排座位空出来。
当初买新车的时候,我的诉求不是性能要多好,百公里加速几秒之内,市区路段省不省油,而是要大,要宽敞。
足够宽敞,就能做很多事情。
地下停车场,负二楼,这个角落光线很暗。
小琼坐在我身上,后背抵着方向盘,接吻的动作很着急,她把手往我脖子里伸,手这么冰,让我哆嗦了好几下。
我去调整座椅,往后拉,留出位置。
她已经往我裤裆摸,随便摸两下,我就硬了。
她随便怎么做我都能立刻硬起来,老二仿佛不受大脑控制,已经单独作为一种情绪性器官独立出去——光靠她一个眼神,一句话,或者一个挑拨。
也许她觉得不是挑拨。
早年间,我光是想着她,就需要抵抗这种突如其来的压力。这实在有些受不了。
现在勉强好点了,可能对彼此的身体,对她的身体已经非常熟悉。
熟悉对于大部分人而言,意味着能够进入一个舒适、安逸的状态,在这样的状态中,很容易产生厌倦心理。厌倦之后,就想铤而走险。
而我不是。
熟悉对我而言,是一种帮助,一种特殊的领域。
比方说,她胸部以下肋骨的位置,摸上去她会发抖。
摸她的胸,颠叁倒四揉,她实际上不会有太大生理反应。
感受她身体的变化,对我来说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
有一段时间,我研究过心理学。然而,我不是在研究敌人的心理,而是研究自己的心理——有时,这种近乎顽固、强大的偏执,究竟从何而来。是什么塑造了我?
胖子说有一部分原因是强烈的好奇心。我认为,这不尽然。
这种吸引力是致命的。
和她在一起时,我会尽量避免思考。
尤其在这种情况下,我会停止思考。因为身体所给出的反应大于思考带来的快感。
我摸她头发,她把外套脱掉,扔到副驾,在拽自己的裤子。
从下而上看她,她的脸一半陷入阴影,一半被模糊的光影打亮,视线投下来,长头发随着动作摇晃,在我脸上摇晃,游移,有点痒,而我不想动弹。
她的头发很香,这种香味既熟悉,又新鲜。欲望总是来势汹汹的东西。在一场突兀的欲望下,她的身体,气味,抚摸,就被赋予了新的重量。
这重量几乎压在胸口,然后下坠,持续下坠,有一个瞬间,我很享受被她撩拨到情难自禁又无法释放的地步。
我必须承认有一部分的自己很变态,但不得不说,这感觉很上瘾。
就像抽烟。
但抽烟的劲头比和她做爱小多了。
她的腰这么细,肚子几乎平坦一片。就在我眼前晃。
我恨不得现在就撞进去,操进去,填满她,把她肚子顶到凸出来一块。然后卡着里面射,射出来,一了百了。
只是现在的场合不会允许我这么做。
我知道她很喜欢。她一直喜欢偏向暴力的性行为,她说这会让她感觉到“活着”。
以我的理解,那更像是“死亡忽然从世间消失了”,我在她身体里的时候,什么都不去想,停止思考,让思考的时间暂停。
神经紧绷,皮肤同样紧绷,让肩臂拥住她,让身体抵达应该抵达的位置。着迷感使人食髓知味。
她说,我多数时间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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