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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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以一种他未曾预料到的冲突与争端的形式展开了。
《纽约时报》的评论稍显偏激,内容与奥斯蒙德的电影没什么关系。除了标题以外,全文没有提过这所谓的学生电影是谁拍的,拍的又是什么内容。
文章重点详细地讲解了奥斯蒙德·格里菲斯的“自大协议”,嘲笑他已经走投无路却认不清现实,眼高手低、自视甚高,居然敢向米高梅承诺会在三年内拍出票房上亿甚至有资格冲奥的电影。
“我们采访了几位已从联美电影公司离职的员工,他们一致认为,奥斯蒙德·格里菲斯之所以会做出将公司出售给米高梅的决定,是因为联美高层经投票一致认为联美不应该帮助奥斯蒙德宣传发行他的学生电影。因为他的学生电影绝对会亏本,没有必要再为这部电影投入宣发费用。那只会让联美的经济状况雪上加霜。”
“...他显然小肚鸡肠怀恨在心,且鼠目寸光。仅为了低价发行一部学生电影就将拥有悠久历史与文化底蕴的联美卖给k·科克里安,毫无疑问是将联美推入了深渊,是对电影艺术的玷污,是对联美员工的轻视与不尊重。奥斯蒙德·格里菲斯为了自己浅薄的利益,使得员工被迫离开自己热爱的岗位,失业破产。他的目光短浅,也注定会为自己的傲慢与狂妄的承诺付出代价,米高梅也会后悔接手联美,后悔向奥斯蒙德伸出援手。”
《纽约时报》从哪得知那么多签约的细节?又为什么对奥斯蒙德那么大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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