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三十四 兴办团练
第(1/2)节
尤溪所在的延平府与省城所在的福州府相邻,若看地图,直线路程似乎甚近,但由于福建多山,两府的边境上有戴云、鹫峰两列南北走向的山脉挡着,所以交通上没法直来直去,必须沿着闽江的支流尤溪一路向北,走到尤溪与闽江的汇流处,然后转而向东,顺闽江而下,便可到达省城。连接延平府城与福州省城的道路(这条路也是福建境内的陆路交通主干道之一)也是沿着闽江铺设。这条路本是官道,相对来说较为安全,但明帝国降至嘉靖年间,流民已多,在福建这样一个“贼风”昌盛的多山地带,正如李介所说,出几帮山贼也没什么可奇怪的。
为肃清商路,李彦直一边派人到这次李介出事的地方——苍峡——附近打探消息,一边向知县上了禀帖,说本县东北边境出了盗贼,希望父母老大人管一管。尤溪知县接到禀帖后眉头一皱,心道:“这个李哲,怎么老给我带些麻烦事来!”
这苍峡位于两府边境,扼闽中、闽北与闽东、闽南之交通要道,不但是两府交界,而且是两县交界,正是一个大家都管又大家都很难管的地方,乃是福建省内的一处冲要之处,因此设有巡检司。
巡检司乃是明代的一种行政武装系统,为何这么叫?因为巡检司带有武装性质,算是对卫所制度的补充,其设置、裁撤、考核都由兵部统筹,所以属于军队系统;但是巡检司又不是正规的军队,巡检所的统领是由当地农民依法佥点出来的弓兵,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平时是归属州县地方领导,所以又将之纳入地方行政体系。而州县官员进行管理,通常又只是将之委托给地方上有力量的人,故又容易形成盘结地方的势力。
因为苍峡是这么麻烦的一个地方,又归属于这么麻烦的一个系统,所以尤溪知县接到李彦直的禀帖之后,不愿惹事,却将之移交延平府,又知会了南平县,说最近苍峡地面出了盗贼,那苍峡在福州、延平两府交界,我一个小小知县,若是处理不好,只怕会引起两府纠纷,所以还是请知府大人决断。知府拿到公文,暗骂尤溪知县滑头,却又将事情转给了徐阶——这是地方上出了盗贼啊,不找推官找谁?
徐阶和知府、知县不同,他是一心要出政绩的人,所以也不推辞,他想:“这件事情,可得找个得力的人去办!”一下子就想到了李彦直,当下就给他下了公文,以地方名义,要李彦直设法扫平苍峡的盗贼。
就这么转了一圈,这难题又回到了李彦直手上。他不由得又是好气,又是要笑,但想想这件事情本来就干涉到商路的安全,若是解决了,最大的受益者还是他们这些商人,想到这一点便振奋起来,请了乃父乃兄、乡间三老以及大小矿头,商量怎么办这件事情。
李介道:“还能怎么办!知府大人、推官大人、知县大人既然都已经下了命令,那咱们就联合了各处商家,筹集款项,募集机兵,把那群盗贼给剿了便是!”
原来明朝地方上的治安力量,有弓兵,有捕快,弓兵主巡缉,捕快主抓捕,此外又有机兵之设。
机兵也叫民壮,是明中叶以后地方政府设立的民兵,主要功用是在地方上有变故时防御城池,有叛匪时剿灭叛匪——机兵的出现,是在卫所正规军战斗力下降、无法承担起地方治安重任后出现的补充军事力量,一开始只是一种临时设置,由朝廷下旨各地方招募,后来逐渐正规化、制度化,弘治年间废止招募,改为按里甲编佥,这样一来机兵变成了一种无偿义务,参与者还得自己出钱出力,因此大家又没了热情,丧失了积极性,于是又一改而为听民自募。
总而言之一句话:这机兵是一种操作性极高的地方武装,又主要归地方行政系统管理,与卫所正规军无涉,这时李彦直既有了知府、推官、知县的支持,便可光明正大地行事了。
尤溪是个产矿的地方,乡土利益纠缠不清,民间械斗无月不有,民风极为剽悍!要在这个地方招募民壮,只要你有钱,兵源绝对不是问题!剩下的就是武器与训练。
李彦直便拿了徐阶给他的公文到县城去,尤溪知县见了心
第(1/2)节
推荐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