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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第(1/2)节
    孟逢青站在天台,手里握着那瓶彩色的千纸鹤,目送少年身影远去。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挪动步子,缓慢地走出天台。

    其实昨晚孟逢青发帖前,进行了一番心理斗争。

    最初接触谭桢他只是被谭桢身上的奇怪所吸引,想去一探究竟,像是在森林里的猎户,有一天突然发现笼子里的猎物从凶猛变得温顺,他起一番疑心,没有杀之,而是留下它,想看看它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如果是起初的心态,孟逢青可以置之不理,甚至冷漠地看着事态发酵,等到对方上门求他,或者在对方心理防线彻底崩塌时,他再伸出援手,得到最大程度的感激。

    但现在,孟逢青觉得和谭桢做朋友未尝不可,他们可以是朋友。

    不过谭桢也有很多朋友,孟逢青只是他朋友之一,也许以后都不会被留在心上。

    至少现在是。

    朋友,应该怎么做?孟逢青学习能力很强,他觉得应该为谭桢澄清。

    毕竟,做那些事的本来就不是他,挨骂的也不应该是他。

    孟逢青捏着玻璃瓶,瓶身的温度逐渐染上他的,似乎也烙上他的印记。

    谭桢是他唯一的朋友,他再也不是没有朋友的怪人了。

    谭桢今天一整天都很高兴,他最近喜欢做手账,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贴一些自己喜欢的画,做这些的时候他都哼着歌。

    但偏偏这个时候,原臣这个大坏蛋就喜欢跑来捉弄他。

    捉弄这个词其实也不太恰当,就是会霸占前桌同学的座位,坐在他前面,时不时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比如会指着向日葵问谭桢这是什么花,又会问谭桢做手账能不能也送给他。

    见谭桢摇头,他又问能不能用钱买?

    谭桢干脆不搭理他了。

    原臣便又开始搞些小动作,时不时扒拉一下谭桢的笔帽,姿势也要时不时换一下。

    谭桢歌也不哼了,光顾着瞪他去了。

    偏偏这个时候,原臣还会说一句“谭桢,你瞪眼也好可爱。”

    谭桢:“……”

    也不知道原臣到底吃错哪门子药。

    最后还是秦勉从外面回来,原臣才放下翘着的二郎腿,不情不愿地离开。

    毕竟他可没有要对着秦勉那张破脸撒娇的兴趣爱好。

    谭桢松了一口气,总算耳根子清净了,他也可以安静地黏自己的花花。

    秦勉从外头接了热水回来,看见原臣坐在凳子上和谭桢说什么,他眉头微不可见地一皱,表情阴冷的。

    等人走了,他紧皱眉头一松,坐在座位上。

    秦勉低着头,眉眼敛着,余光能看见少年在本子上涂涂画画,似乎并没有被昨天的事情影响到。

    秦勉提着的心悄然落下,他微微蜷缩自己的手指,目光落在纸上,余光落在谭桢身上。

    谭桢终于大功告成了,他合上手账,手账里写了他今天的事儿。

    他今天送出自己的手工作品,和孟同学的关系更近一步了!

    他为之前的结论道歉,孟逢青才不是有距离感的人,他只是看起来比较疏离,实际上人美心善,可好可好了。

    谭桢伸个懒腰,看向窗外,走廊人来人往,他恍然意识到他来这里已经快一个月了,再过不久就要入冬了。

    他改天去市场给谭奶奶备点过冬衣服,老人家的衣服穿得打了好几层补丁也不舍得换,他刚好攒着生活费,寒假的时候可以去打寒假工,生活也不算太紧张。

    突然地,有什么东西滚到他的脚下,谭桢回神,就见秦勉弯着腰似乎要捡东西。

    谭桢这才注意到是秦勉的笔滚落在他的脚边上,距离有点远,秦勉捡的有些费劲儿。

    谭桢蹲了顿,低头弯腰将那支笔捡起来递给秦勉。

    秦勉绷着一张脸,薄唇抿成一条直线,他接过笔,手指离谭桢的手指很远,似乎隔了一个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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