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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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欢而散。
绿莺也冷冷一笑,起身往外走。走到门口,方才李朝云身旁一直要上前的那丫鬟注意到桌上被落下的物事,扬声提醒她的布忘拿了,然后俯身去捧,想要追过来还给她。绿莺连头都没回,呵呵一笑,脆生生道:“不拿了,送给少奶奶,这布与她最配了。”
这回没人给她打帘,屋里丫头个个牛气哄哄地挺尸,远没有了刚来时的殷勤,春巧正要上前,冷不防被人从外头将帘子掀起,恰巧有个丫头进门,绿莺多瞧了两眼,见过这人,是新婚夜时立在李朝云身旁的陪嫁丫鬟,似乎是叫春兰的,不过这时候头帘已经梳上去了。错身而过时,她忽然朝春兰笑了笑。
春兰愣愣地见礼,还被李姨娘亲热地扶了一把,颇让人摸不着头脑。进了屋,见李朝云眯眼端坐着,她忙敛神,一溜烟上前将碗放下:“小姐,燕窝炖好了。”
“哼,可当不起春兰姑娘这一声‘小姐’,你如今可是咱家大少爷跟前的红人了,昨晚受累了罢?”
李朝云拨弄着雪白瓷勺,叮叮的磕碰声伴着她冰泠泠语气,扎得人一个透心凉。春兰涨红脸,垂头不语。身旁的秋菊心有不忍,凑在李朝云耳边:“小姐,奴婢不明白,既然那李姨太太低三下四地跟咱说软话抛绣球,奴婢瞧她也不是个有野心会撒谎的,你为何不接呢?”
被成功转移了注意力,李朝云果然不再为难春兰,轻嗤一声撇撇嘴:“她是软是硬跟我有甚么关系,左右一只小蚂蚁,我两根手指捏死她。还跟我套近乎,她也配!”
安静中,她想起方才李氏说的话,脸上微有震撼,在腹内将一番话揉碎了消化。孩子差点被害死?难道这李氏之前嫁过人或是别人的小妾?不,不太可能。天宝刚出生,那以年龄来说孩子应该是豆儿,也就是说,李氏没进府的时候,冯佟氏就出手了?家中爹爹也是个多情的,那继母手段不少,却也没将手伸得这般长过。她心神微凛,这个婆母不容小觑。
对于绿莺,李朝云并没放在眼里。男人嘛,喜新厌旧是本色,花无百日红,这李氏小妾也蹦跶不了多久。再说,隔着冯元,就代表差着辈呢,隔房隔代,他这个当公爹的也不便将话说到自己这个做儿媳的头上,李氏即便去撒娇告状了,八成也会惹一顿骂。回想当初,将李家玩得团团转,既挣了名声又赚了好人缘,可自己终归是要出府嫁人的,到头来还是甚么也捞不着。不过现在好了,冯家,未来是由她把持做主的,吃的每一分,花的每一两,想用谁想卖谁,再也不用看别人脸色。
出了汀芷院,绿莺在春巧耳边吩咐了几句,然后主仆两个分道扬镳,春巧转身往回跑,她则沿着廊道走了一会儿,在从外头伸进来的枝桠上,揪揪叶子拨拨小花,慢悠悠回了自己的玲珑院。在葡萄架下坐了一炷香的功夫,就见春巧呼哧带喘跑了回来。她瞠目结舌:“怎么这么快,没问出来?”
第175章
春巧叉腰喘了半晌,然后才笑嘻嘻地一扬脖子:“哪能呢,奴婢出马,一个顶俩。”
绿莺瞪了一眼,扯着她在身边坐下,正要催,她也不卖关子了,倒豆似的一箩筐:“少奶奶的肚子确实没动静,不过身边有两个陪嫁已经开脸了。姨娘知道的,她统共有陪嫁四人,分别叫春兰、秋菊、素荷、君梅。春兰和素荷已经是通房丫头了,但不是少奶奶给做的主,至于是人家心高去爬了床还是少爷临时起性,这事大家都不是很清楚。据说这两人性子老实巴交的,奴婢估么着应该是大少爷主动的。”
跟绿莺想得差不多,今天屋里的除了府里丫鬟,李朝云身边只有两个娘家带过来的人,按衣裳花色和性子区分,倒茶的表情冷清,应该是君梅,要上前那个待李朝云比较殷勤的想必就是秋菊了。至于进门撞见她那个,没了头帘面白清瘦的,却不知是春兰还是素荷。不论是谁,肯定是给李朝云添堵的人就对了,按理说新嫁娘有孕才会琢磨给夫君张罗伺候的,这才甚么时候,要说是她自愿的,以她那霸道性子,这等过于贤惠的事估计也难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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