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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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福音》10:9)[注1]。已婚的基督徒,无论男女,都必须坚守一夫一妻至死。[注2]”
玛丽·博林也是穿越后才知道,这个时期的基督教国家是不能离婚的,因为婚姻是七项圣礼之一。
这七项圣礼分别是:洗礼、坚信礼、圣餐、忏悔、临终涂油、神职与结婚。一旦婚姻被列为圣礼(透过仪式得到神恩),它就不能解除。
亨利八世也曾亲笔撰写了一本书叫《捍卫七圣礼》,捍卫婚姻乃圣礼。因为这本书,他被教皇利奥十世誉为“信仰捍卫者”。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奸淫。’(《圣经·马可福音》10:11)。已婚的基督徒,想要离婚,只有三个理由可以得到教会法律的认可:1、淫乱;2、一方是异教徒,这被视为‘精神上的淫乱’;3、极端的虐待。虐待必须在极其严重的情况下,女方才能为此提出离婚。即便是判定准予离婚,离婚的双方——即便是无过错的一方——也不得再婚。
所以,只有在前次婚姻无效的情况下,人们才能再次结婚。而即便是妇女不能生育后代,也不再是认定婚姻无效的充分理由。想要宣布婚姻无效,一般采用这两种理由:
第一种、如果夫妻之间的血缘关系太近,或者是由于其他亲戚联姻的原因而成为近亲,他们的婚姻关系就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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