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血腥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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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皮肤和衣服上的血已经变成了棕色的了,这表明它是在一段时间以前洒上的,这一事实应该使两位警察觉得不对头,甚至应该使他们警觉起来。
但是,也可能不会。事情发生得太快了,而当事情发生得太快时,你谨慎不谨慎已无关紧要——你不得不随波逐流。
前一刻,他们还站在迈尔斯的面前,像不用上学的孩子一样高兴;下一刻,这血淋淋的盲人站在他们面前,摇着他肮脏的白色手杖。没有时间去想,更不用说进行推理了。
“警——察!”甚至在电梯门完全打开之前,盲人已经在喊叫了“看门人说警察在二十六层!警——察!你们在这儿吗?”
他摸摸索索地沿着走廊走来,手杖从一边转向另一边,它啪地一下打在他左边的墙上,然后回过来又啪地打在他右边的墙上,这层楼里还没醒来的人也就要被吵醒了。
两个警察连互相看一眼都没有就向前走去。
“警——察!警——”
“先生!”第二个警察喊道“镇静!你要——”
盲人把头转向第二个警察说话的方向,但没有停下来。他摇摇摆摆向前冲过来,挥舞着他的左手和他肮脏的白色的手杖:“警察!他们杀了我的狗!他们杀了戴茜!警察!”
“先生——”
第一个警察伸手去扶摇摇晃晃的盲人,盲人把他空着的手伸进运动衣左口袋,从中掏出一枝手枪。他把它对着第一个警察,扣动了两次扳机。在狭窄的走廊中,枪声震耳欲聋,弥漫了大量蓝烟。子弹几乎是平射进第一个警察的身体。他倒下时,胸口像一个破碎的桃子筐一样陷进去。他的上衣被烧得冒了烟。
第二个警察目瞪口呆地看着盲人把枪指向他。
“啊请不要”第二个警察轻声说,听上去好像谁打得他呼吸困难,盲人又开了两枪,又一次蓝烟弥漫。对一个盲人来说,他打得非常准。第二个警察向后倒去,他的肩胛撞在走廊地毯上,猛地痉挛了一下,然后躺着不动了。
三
在五百里以外的鲁德娄,泰德波蒙特不安地翻动身体。“蓝烟,”他低声说“蓝烟。”
卧室窗口的外面,九只麻雀站在一根电话线上,又有六只参加进来,麻雀悄悄地站在州警察巡逻车的上方,一声不吭。
“我再不需要这些啦。”泰德在睡梦中说。一只手笨拙地抓了一下脸,另一只手做了一个扔掉的动作。
“泰德?”丽兹问,坐了起来“泰德,你没事儿吧?”
泰德在睡梦中说了些难以理解的话。
丽兹低头看她的手臂,上面布满了鸡皮疙瘩。
“泰德?又是鸟叫吗?你听到鸟叫了吗?”
泰德什么也没说。窗外,麻雀们一起展翅飞入黑暗,虽然这不是他们飞的时间。
无论丽兹还是巡逻车中的警察都没有注意它们。
四
斯达克把墨镜和手套扔到一边,走廊里充满了呛人的火药味。他射出了四发开花弹,两发穿透了警察,在走廊墙上留下盘子大的洞。他走到菲丽丝迈尔斯的门口,准备把她骗出来,但她已经在门的一边了,他从她说话的声音中听出骗她是很容易的。
“发生什么事了?”她喊道“发生什么事了?”
“我们抓住他了,迈尔斯女士,”斯达克高兴地说“如果你要拍照,就他妈快点,你以后要记住我从没说过你可以拍。”
她打开门时门链仍没取下,但这没关系。当她把一只睁得大大的棕色眼睛放到门缝中时,他射进了一颗子弹。
阖上她的眼睛——或阖上还剩下的一只眼睛——是不可能的了,于是他转身走向电梯。他没有磨蹭,但也没有跑。一扇公寓门开了——今天晚上好像每个人都在对他开门——斯达克对那张兔子脸举起了枪。门立即砰地关上。
他按了电梯的按钮,他是在用从一个盲人那儿偷来的手杖打昏了那晚第二个看门人后乘电梯上来的,正如他预料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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