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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第(2/2)节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详,是为天下王。我的初敕是:王将承担起所有的怠政之罪,我会赦免所有因为国家而遭受不幸的百姓们的罪!”

    第92章长亭之变(一)

    光朔元年,腊月,朔州,长亭山土匪作乱,国府大惊,朝臣多斥朔州,而王则哀民生多艰,颁布初敕:此乱非民罪,乃国罪已,国之罪,王当受之,过往百姓凡非自愿之过,皆恕之。

    ——《柳国史书》

    这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形同于罪己诏一般的初敕,在颁布的最初,给所有人的感受都是——

    天崩塌了。

    王是天选择的,等同于天意。

    虽然这并不意味着王不会犯错——王当然会犯错,不然麒麟就不会有失道之病了——而是说,王几乎不可能在天下民众之前承认自己的错误,更甚者是承担别人的错误。

    天是高高在上的,天意更是无可反驳的。

    这几乎是镌刻在所有人心头的铁律。

    所以作为天意的化身的王,拥有着绝对的骄傲,他们几乎不能承认自己的错误,即便明知已经走上了一条死路,也只能继续维持着傲慢走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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