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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请我当皇帝 第14节

第(2/6)节
杰也!如此人物,我怎么能杀了他们呢?”

    “主公圣明!”马道长立刻做一个好捧角。

    “然而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们既已成军,当赏有功,罚有过!陈长梃违背军令,又致使主帅受伤,理当杖责二十棍,罚后勤劳役三个月。念萧擒虎有些顶罪,二人可共担此罪,一人杖责十棍,后勤劳役月半,你二人可有异议?”

    “主公,此罪长梃自领之,何须劳烦他人?”陈长梃只觉得莫名其妙,怎么就牵扯到外人了,这于理不合啊,更不符合他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原则。

    张顺以目示之,说道:“萧兄弟若是不愿,你自可全担其罪。”

    “阁下仁义,萧某这点罪还是受到了的。”萧擒虎见此罪比杀头之罪轻得多,又考虑到真杖责陈长梃二十棍,再劳役三个月,说不得棍伤发作,他小命便没了。

    萧擒虎常受大户邀请捕猎猛兽,看家护院,深知这些个大户人家心狠手辣,其时家仆佃农冤死者不知凡几,便有心护他一护。他知道有些狠辣的大户,专门雇佣一些官府中的“专职皂吏”。

    这些鹰犬之辈,平日练习梃杖,就用稻草做两个假人。一个稻草中放砖头,一个稻草外裹纸张。练习完毕,打带砖的稻草人,看起来很轻,其实转都打碎了;打裹纸的稻草人,看起来打的很重,其实连纸都没有破。这样的话,这些大户人家一边可以假仁假义,一边可以随意杖杀奴仆。

    可是萧擒虎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却哪里知道他面前这个“大户人家”更是心狠手辣,竟是想赚他入伙。

    明代杖刑以大荆条为之,削去节目,长三尺五寸,大头径三分二,小头径二分二。原本杖刑,背、腿、臀分受,至宋则脊、臀分受。至金元之时,因脊近心腹,遂禁击背,于是杖刑皆为击臀。

    张顺开始不知道,等到刘应贵按照规定拿来刚刚削好的大荆条,准备扒陈长梃和萧擒虎的裤子时才知道。便连忙制止了他们,说道:“此皆壮士也,安能以常人辱之?改击脊背吧!”

    他又见刚刚削好的大荆条比较粗大,按照后世度量衡,基本是长一米一多点,一头粗十厘米,一头粗七厘米。说是荆条,实则是木棒也。便下令道:“如此木棒,击打后背几乎要人性命,且换之。拇指粗细即可。”

    刘应贵得令而去,众人皆称赞张顺仁义,弄得张顺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这时候布条已经被煮好,马道长亲自过来给张顺包扎。张顺此时疼得厉害,又不好意思当众龇牙咧嘴。便找点事情,转移注意力,问道:“此处虽是崇山峻岭,人口众多,往来行人络绎不绝,何以有猛虎出没?”

    萧擒虎见此人确实仁义,与常见大户人家不同,便实话实说:“其实这事儿还是因我而起。”

    “哦?此话怎讲?”张顺来了兴趣。

    第5章养虎为患

    “我家世代狩猎,到了我这一代,父母早逝。我却喜欢舞蹈弄棒,整日打熬筋骨,不好女色,未娶妻室。十几岁时,上山打猎,遇到豹子,便将其射杀,带回了家中,是以闻名乡里。”

    “于是,周边府县常有猛兽,皆邀我前去猎杀。我杀其兽,食其肉,炖其骨,壮我筋骨皮肉,是以我愈来愈强,猛兽皆畏惧于我。有次我在山中寻得猛虎巢穴,杀其母虎及幼崽。唯有一只幼崽伤了后腿,我便擒之,欲养成而取其皮也。”

    “这猛虎虽然食人,却是罕见的宝贝,其皮最贵,其次其鞭及其骨,再次其牙可以辟邪也,余则虎肉可食,虎筋可做弓也。因虎难猎,常伤其皮,皮伤则价贱,是以我想将其养大而杀之耶。我本名萧虎,因擒此虎,故人皆称我萧擒虎也。我也因此自得,自称萧擒虎是也。”

    “却不曾想,我之前有一与我有恩的老僧,因其年迈,从五台山回来,因为当年我习练箭术,偿受教于此人,故而对其多有照顾。其人结庵住于此山之中,教化百姓,弘扬佛法。有一日见得此虎,念其无辜,便向我讨走了此虎。以米粥喂养,当做看家护院的狗来养育。”

    “此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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