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天反派的逆袭 第44节
第(2/3)节
李慕也不拒绝,他当自由佣兵的根本目的,与政府军的利益一致,所以他并不排斥与政府军走得近一些。
李慕如今的居所,在艾欧赛亚共和国的阿依沙城,距离阿卜格利三百多公里。
这是座边境城市,往东数十公里,是另一个叫布吉格共和国的小国家。
这是个沿海国家,与大食半岛隔赤海相望,距离最近处不过十几海里。
四个小时左右,李慕回到了住处,对送他回来的士兵道过谢后,他提起自己的携行具和背包,回到自己的屋子。
三把枪械都被拆卸开,跟战术头盔一起装在携行具中,身上只带着一把手枪。
虽说在这座城市,背着枪走在街上也属正常,但李慕还是不喜欢随便露械。
这或许是来自夏国人骨子里的低调内敛,毕竟夏国有句话叫“财不露白”。
房子自然是租的,一栋一楼一底的二层普通民居,他一个自由佣兵也不需要不动产,当然不会买房。
别看非洲这么贫穷落后,可房价也不便宜,尤其是阿依沙城,房价可以达到4000美刀一平,折合26000夏元。
就说他租住的这栋房,两层加起来240多平,这就得百万美刀。
可他账户里余额不过十几万刀而已,需要学习什么新的军事技能时,还得去找教官。
那老家伙的学费是3000刀一节课,比当雇佣兵还有搞头。
不过老头也算是讲道义,收了钱会真的教他东西,而非糊弄事。
阿依沙城可以说是一座属于雇佣兵的城市,这里有非洲东北部最大的佣兵招募点,许多来自世界各地的自由佣兵,都聚集在此。
走在街道上的人,十个有七八个肩上都挂着ak。
还有一些似乎是混得比较好的,手中提着大菠萝之类的机枪,甚至连抗rg的都有。
只是这种人并不多,且基本都是三五成群,属于熟人之间自行凑起来的佣兵小队。
人种也是多种多样,有白人,有棕色人种,也有亚裔的黄种人,最多的自然是黑叔叔,毕竟是主场。
这座城市看着挺吓人,但其实不必担心,这里的秩序非常好,不会出现一言不合就当街开枪的情况。
这就是自由佣兵跟大型佣兵团的雇佣兵,最大的不同之处。
那些佣兵团的人,除了由各国退役军人组成,还有许多人,并不是单纯的为了赚钱才当佣兵。
有一部分人纯粹就是战争狂人,他们喜欢打仗,也只会打仗。
他们喜欢战场上那无所顾忌的杀戮,与在生死之间徘徊的刺激,他们的心灵在常年的战争与杀戮中变得扭曲。
所以他们疯狂、嗜血,动辄拔枪崩人。
可自由佣兵,那就是一群养家糊口的打工人,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是工作,他们也早就习惯了战争和死亡。
因为习惯,所以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也就不存在扭曲变态什么的。
大家手里都有枪,谁也不会怵谁,但同时又谁都怵谁。
所以有点什么小摩擦,大家反而会非常克制,露出一口白牙笑笑就过去了。
要实在矛盾有点大,那就放下枪,来一场徒手肉搏,打完就过。
不过若是偷了人家媳妇那种情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就算没枪也可能会出人命,就更别提手里都有家伙了。
但在这座城市,这种事也是很少的。
因此这里相对比较安全,叛军也绝不会攻打这里,李慕才会选择这里作为临时栖息地。
无论叛军还是政府军,甚至是极端组织,都需要招募佣兵为自己打仗。
这座城市中的人口,自由佣兵的数量占了近半,攻打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引发雇佣兵的众怒。
没有任何本土组织,能承受得住十几万雇佣兵的怒火。
……
李慕回到住处后,除了吃饭,偶尔出去散散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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