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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于开口。
「根据今天听证下来的结果,依据刑法第两百七十一条及三百五十三条,判定被告终身监禁,全案仍可上诉。休庭。」他说。
真是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拿起包包,我转身就走,几乎是小跑步跑到停车场。
从包包里翻出钥匙,当我打开车门,准备坐上我的suv时,检察官向我走了过来。
该死!我真不想在法庭以外的地方和他说话。
「嘿!等等,为了庆祝今天的胜利,要一起去吃午饭吗?」他问我。
看了看手錶,已经十一点半了。
「林检察官,下次吧!我手上还有其他案子。」我尽可能用无奈、哀怨和可惜的声音说。
「叫我昱珅就好。那……改天有机会再说吧!对了,我很高兴你有用我送你的包包。」他说。
原来这包包是他送的,我一直想不起来到底是谁给我的……
「谢谢你,我很喜欢。」我跟他说。这句是实话,我的确挺中意这包包的。
「那改天再约你,掰掰!」他微笑地对我说,一面露出失望的表情。
我愣了一下,然后回他一个微笑。拜託别有那一天!我心想。
「掰!」说完,我赶紧关上车门,驶出停车场,免得他又突然想到什么理由约我,老实说,他有点……烦!
回办公室的路上,我听着lkark为电影唱的新歌和其他同样很好听,但歌名太长,主持人发音又不标准所以我记不起的乐团的歌。
很快地,我回到犯罪现场调查办公室所在的大楼,我把我的suv开进地下停车场,找到我的专属车位,然后流利地把车停好。
拿起包包,下车,满意地看了看我完美的停车技术。
接着,我走进电梯,上楼。
「叮!」电梯门开了,我走出电梯,往办公室走去。推开玻璃门,当我一走到办公桌旁时,立即把林昱珅送我的包包甩到桌上。
「去他的圈叉!」我咒骂着。去趟法院真是有够累的。
「哈!我还在想说你怎么不在,看你这个样子,今天出庭了对吧?」我的同事兼损友,高筱晴调侃道。
「让我猜看看……上次东区那栋大楼的纵火案?」筱晴扬起眉毛问我。
我看着她翻了翻白眼,叹了口气。
「对!就为了那盒该死的火柴。可恶!这世界上的律师怎么都不去死啊!证据都摆在眼前了他还问什么?指纹、试剂什么的他懂个屁!真受不了他们为那种人渣辩护的人。」我揉着太阳穴无奈地说,想着辩方问的那些蠢问题。
「这个嘛……习惯就好,你果然还是个新人,有很多要学的。」她停了一会儿,然后再次开口。
「你应该没当场掉头走人之类的吧?」筱晴大笑。
我瞪了她一眼,露出一副不屑的表情。基本的专业我还是有的,至少三个小时下来我都非常地努力让人别看出来我有多鄙视他们。况且我已经成为正式的鑑识人员两年了,该脱离新人的称呼了吧?
「那你们能停止这种新人的考验吗?」我看着她,歪着头,语气非常不悦。
「开个玩笑也那么认真,真是的,现在年轻人真糟糕。」她喃喃说着,当然我没漏掉一个字。
圈叉的,不过就大我三岁就在那摆什么老人的架子?
她看了看墙上的时鐘,我的视线也随着她的看过去。已经十二点了。
「要一起去吃饭吗?姐姐我请客喔!」筱晴问。
总算说句人话了。
「当然!有人请客是最好的了,尤其是在刚看过那些人渣后」我说。
况且,天底下哪有不白吃的午餐啊!
「那就六八巷内那家纸火锅……」她话还没说完,一个实习生很紧张地撞了进来,没错,是撞,还跌在我的脚边。
「你有那么饿吗?」筱晴走过去,蹲下来很白痴地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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