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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节

第(3/3)节
击来自双亲,而郗晨的则来自一个陌生男人,张大丰的座上宾,叫靳寻——原来他不姓金。

    靳寻连着三晚都出现在夜阳天,这是前所未有的,他过去也来过,但不会如此密集频繁。

    张大丰不傻,当然知道靳寻不是为了他而来,于是就连续三晚叫郗晨来包厢,就坐在靳寻旁边。

    郗晨来了什么都不必做,不用喝酒,不用应酬,就只是安静地吸着二手烟。

    虽然不必搭腔,但她还有耳朵,听着这些老板们对话,吸收着自己听不懂的术语,勉强分辨着似乎知道一点的东西,很认真,很专注。

    与此同时,她也没有忘记“照顾”好贵客。

    靳寻的杯子空了,她会倒上,靳寻去拿烟盒,她就拿打火机。

    无论是倒酒还是点烟,他们的目光偶有交汇,落在昏暗闪烁的光影中,她看到了他眼底的兴致、兴趣,他也看到了她眼中的平静、暗涌。

    他那双桃花眼生得相当勾人,当他看向女人时,衬着他那张脸,没有女人能做到心如止水,因他不需要开口,眼神就是情话。

    郗晨不得不承认,即便她时刻自我警惕着,也难免会在和靳寻眼神对撞时,生出心动的感觉。

    她的呼吸会变快,心跳会加速,耳根子会觉得热。

    但也仅止于此。

    这些正常的生理反应,她认为是人在看到美丽事物时出现的“症状”。

    人在砂石之中淘到金子,会觉得额外难得,会珍惜。

    在林新这样的地方,在这家乌七八糟的夜总会,出现靳寻这样的男人一样,别说是郗晨,连这里见识过各种南北商客的小姐们也会眼前一亮,说他是极品。

    靳寻是金子,张大丰等人是砂石。

    金子反复受到砂石摩擦,经过千锤百炼,成为贵重金属。

    这听上去很美好,但有一个道理郗晨并没有忘记。

    就像是戚晚提过的“群体无意识”一样,一群人看似没有共同之处的人,当他们都选择进入股票市场搏一把时,共性出现了。

    如果靳寻的内在真如他的外表一样完美,他是绝对不会出现在这里的,即便是不小心经过夜阳天的门口也会止步,更不要说坐在这里谈笑风生,令这些老板们对他俯首帖耳了。

    就因为他有好看的皮囊,颇有欺骗性。

    这一点郗晨的体验尤其深刻,因她掌握着同样的优势,人们只知道她漂亮、乖巧,却没有人知道她心里的颜色。

    郗晨一边想着一边端起酒瓶,又要给往空杯子里倒酒。

    这时从旁边伸出来一只手,挡住了杯缘。

    郗晨抬眼,对上靳寻带笑的眼睛。

    他说:“再喝我就醉了。”

    郗晨又将酒瓶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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