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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1/2)节
    于志成嗫嚅道:“现在手上还有点儿。”

    于铭远点了点头:“不用送了,我走了。”

    出租车驶出一百多米了,于铭远回头看,于志成还站在原地,身形佝偻着,于铭鑫的这场病仿佛压弯了他的脊梁。

    回去时于铭远坐了高铁,四个小时就到了南城。

    回到公寓已经将近十一点,他打开门,客厅的灯还亮着,杨臻正窝在沙发里,抱着笔记本回复邮件。

    看见于铭远进来,杨臻惊讶道:“这么快就回来了?事儿办完了吗?”

    于铭远说了句“没有”,就走到了厨房。

    他中午和晚上都没吃东西,这会儿胃里空的难受,他从冰箱里找出一袋杨臻买的面包,坐在餐桌前啃了起来。

    “你还没吃饭啊?别吃面包了,我给你叫个外卖,想吃什么?龙虾饭可以吗?”

    于铭远摇了摇头,面包干巴巴的,有点噎,他努力往下咽,喉咙仿佛被柔软的面包塞住了,他说不出话来。

    杨臻注意到了他情绪的反常,把笔记本随意地丢在茶几上,走了过来,从他手里夺过那块面包,又给他倒了杯温水。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于铭远端着水杯喝了两三口,把梗住喉咙的那块面包咽了下去,才缓缓开口:“于铭鑫得了淋巴癌,我回去跟他做了个骨髓配型。”

    杨臻轻轻啊了一声,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听于铭远继续说道:“你知道吗?我竟然残忍的希望配型不要成功,我们明明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可”

    杨臻不大清楚于铭远和他二叔一家发生过什么,只知道二叔一家对他不好,他们认识之初,于铭远到处打零工赚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就可见一斑。

    “我不知道该跟谁讲这些事情了,我可以跟你聊聊吗?”

    杨臻在桌边坐下,轻轻拍了拍于铭远的肩膀:“你说,我在呢。”

    于铭远双手搓了把脸,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浦川这个北方小城的故事。

    父母去世的早,兄弟俩差了将近十岁,于志成算是于靖成辛苦拉扯大的,给他盖房子,攒钱娶老婆,甚至在于志成结婚成家后,于靖成才开始张罗自己的婚事。按理讲,两兄弟的感情是很好的。

    本来也是如此,只是这一切在于志成结婚之后就发生了变化。

    于靖成知道在村里种地是赚不来几个钱的,早早地就去隔壁镇的煤矿上做起了挖煤工。虽然赚的也是辛苦钱,但比在家种地要挣的多一些。

    他在煤矿上认识了当时矿上的会计孙书梅,两人迅速坠入爱河,谈起了恋爱,没两年就结了婚。孙书梅家在浦川市,是在城市里长大的,于靖成第一次带着孙书梅回于河村时,她看起来和这个灰扑扑的小村子格格不入,像是突然渲染在黄土地上的一抹彩色。张小秀是个典型的农村女人,孙书梅脚上崭新的小皮鞋,身上穿着的漂亮碎花裙子都让张小秀既羡慕又嫉妒。

    她吵闹着要于志成去市里给她买来同款,可穿上后站在镜子前,又觉得不是那么回事,她处处模仿着这个城里来的时髦的大嫂,又在暗地里深深地嫉妒着她。

    只是这种嫉妒被她藏的很好,她眼看着于志成和孙书梅办的那场西式的婚礼,孙书梅身上那件洁白的婚纱衬得她是那样的好看,张小秀不禁想到自己结婚时穿的那件红色的棉袄,指甲深深掐入掌心。

    于靖成家买了台崭新的缝纫机,又买了新电视,张小秀内心的嫉妒逐渐到了一种无法被她压制的地步。她终日和于志成吵闹,于志成没什么文化,只老老实实地种着他那几亩菜地,每年微薄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张小秀日渐膨胀的欲望。

    于志成被闹得受不了,只好去找了于靖成。于靖成对这个弟弟很大方,拿出好几个月的工资给弟弟家也添置了一台新电视。

    可电视也逐渐满足不了张小秀了,她看着于靖成家崭新的电冰箱,又想要拥有一台电冰箱。

    孙书梅又怀孕了,第二胎是个女孩儿,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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