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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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条法律,老板们也有绕开的办法,比如我所在的这家公司,根据公司要求,任何员工都必须在干了9年之后离职再就业。
而为了堵住这种漏洞,对上一条法律的补充法则规定了,无论什么职位与原因,无论是否连续,只要在一个公司干上20年就能成为公司的义务员工,如果要辞退就必须每月给予在职时的最高工资为离职费。
这一条法律受到最高法庭的监察,任何人都不可违背,必要时员工可以申请天道仲裁。
法律是好的但是人嘛…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各个公司为了节省开支,会在一个员工即将到达20年工龄期限时将之辞退,一般多是19年,所以19年便是所有员工最大的一劫,过则生,过不了便是死。
从我的工龄越来越近,我就已经对这一刻有所预料了,只是之前一直抱着侥幸的心理,现在…
我顿了顿拿出了早就准备好的说辞,“老板我可以调整档案,将档案转到外包…”
“我们这是正经单位,你在说些什么?看在这么些年的份上就不和你计较了,不然我就要告你诱导犯罪了,赶快滚…”
看着那些讥讽的,仿佛看待垃圾一样的眼神,我明白了,他们根本就是不想要我,不想要一个工资高身体和拼劲都不如新人的老家伙。
我出了门,结算了工资,在同事那庆幸与担心的眼神中收拾好了自己的东西,木然的离开了这个自己待了19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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