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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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冢国光低了下头,放下刀叉,像是为了隐藏眼角和嘴唇上的笑意,但这东西压根藏不住,也许民成一条线的嘴唇没能出卖他的心情,可它顺着圆润健康的指甲,微翘的发梢和紧张的交叠着的双手手呲呲的往外冒:“我以为,在希思罗机场重逢那天,我们就算在一起了。”
“你不要得寸进尺哦。”
就是她亦嗔亦喜的表情吧,还有那声还没跑到他跟前就已经响起的,软绵绵拖的老长的:“手冢——”,以及落拓不羁,张扬明媚的笑靥,只是想三日月昼这个名字,整颗心就温柔的像水一样了。
吃过早餐,他一手举着伞,一手牵着她,五指相扣漫步在雨中的温布尔登。看到摊贩在兜售小吃,她立刻就松开他的手,一路小跑穿过狭窄的老街道,钻进雨搭底下,买了份上次去苏格兰没来及吃的炸鱼薯条,顺手拿起货架上被埋在过期《ti》里的漫画杂志,柔软的头发随着她的动作而颠簸,散着边的衬衫和短裤松松垮垮的罩在身上,远远看去就像是个没坏心眼的高中生。手冢国光皱着眉走过去,将伞重新打到她头顶上,帮她付了钱。
等候的过程中,她翻阅着漫画书,抬头透过红蓝相间的条纹雨搭看向远处灰蒙蒙的天际线,阴雨天让空气沉闷,微风有和没有都没什么区别,头发被汗水粘在脖颈里的触感让她微微敛眉,下意识看了眼手腕,没戴橡皮筋,只好腾出手来拨弄了一下头发。手冢国光把手递过去,腕上的黑色皮筋就露出来。她踮起脚朝他脸颊上咬了一口,眯缝着眼睛取下,随手一挽就扎了个马尾:“我下午要回酒店收拾行李,晚上七点回东京的航班。”
“一会送你回去。”
“好啊。”她接过牛皮纸袋,向老板道过谢:“你从德国回东京时,真的都没来看过我吗?”
“看过,大一,平安夜前一天,我去东京大学找你了,看到你和一个男孩在拥抱。”穿着毛呢大衣,扎着围脖的三日月昼用她闪闪烁烁,像被阳光晒融化的冰棱似的眼神望着另一个男人,他可真不想回忆起那天的事情。
她衔着薯条,顺手往他嘴边递了半截:“男孩子?不能吧,我是医学部出了名的解剖实验狂魔。”她仔细回想着四年前的平安夜前一晚,蛰伏的过往霎时间明晰了:“啊——那个人,那是牧野前辈啊。”
“嗯?”手冢国光和她四目相对,陷入了持久的沉默。她笑着挽上他的胳膊:“那时候牧野前辈去了四季剧团,留着短发,从背面看的确像个男孩子——恨不能把每天过成三十小时,我哪有时间谈恋爱啦。”她绕到他面前,他带着口罩,只能看到挂着水渍的镜片后那双锐利又温柔的眼睛:“你呢?”
“没有,我喜欢你。”
那股雀跃的心情有如依随哈勃定律加速膨胀的宇宙,早已超出她可以掌控的范围:“那还真是幸运,二十三岁都能成为彼此的初恋。”
某种程度上来说,毫无浪漫情趣的三日月昼随着年龄的增长,愈发有了实证主义倾向,比如上衫奈绪称第一次见到不二周助就像见到了“刺破阴云倾泻下来的生命里的光”,她就会泼一句:“光不过是电磁波的一种”。哪怕听到了五年前的那句告白,十八岁的三日月昼对手冢国光的感情还没积累到足以让自己相信处于人生车尾的爱情具有跨越时间和空间的能力,三日月先生和三日月夫人就是前车之鉴。她以为分别的时间足以用来遗忘,可这五年只是让他们彼此都更加清楚的看到了对方的重要性,让所有的想念一层一层的叠加却无法像浪潮一样随记忆消退,让她把“结果比过程重要”的想法扭转成“哪怕和手冢国光的恋情最后可能没有结果,都想把这个过程据为己有”。
她回想起高中三年级告别舞台时演的那场原创剧: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公主一直一直一直喜欢着王子,王子也一直一直一直喜欢着公主,但有一天王子要去北边屠龙,公主要在南方管理城池,后来他们彼此相互惦记着分开了。
现在,她想重新加上一个结局:许多年过去了,屠龙的王子还是一直一直一直喜欢着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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