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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袍的古装,头发被梳起用红绳绑住,几颗琉璃有点睛之用。
他的眼妆很浓,整体却不魅,反而尽显阳刚之色。他嘴角勾着一抺浅笑,眼中尽是狂妄与不屑……
对众生不屑一顾,对天下的天之骄子不屑一顾,对掌握天下生灵生命的天道亦不屑一顾。
“是他的眼神和全身气场压过了浓重的眼妆,不仅不显魅,反而更狂。”王导一眼看出重点。
此时的周一阳……不,是齐霄,他就像一把出鞘的剑,欲上青天与之争高低。
周一阳,他是一个敢与天争命的男人。前世是这样,此刻也是一样。
他拿着道具龙纹神火棍,一指前方,目光凌厉,嚣张问道:“天敢挡我,我必破天。地敢挡我,我必开山。尔等……谁敢与吾争锋?”
众人全身一僵,胸口像压了一大块石块,不敢动,不敢答。
像是敢出声,那棍子就要打在他们身上,取他们狗命。
这算不算是本色出色?
周一阳想,算的。
在和师叔行走人间除魔卫道之时,他已经领先无数天之骄子,那时的他比齐霄先傲。
师叔说:“你师傅捡到你真的捡到宝了,纯阳之体果然是最适合修仙的,修炼一日胜别人三日,一年胜别三年。短短十年,修为到了半仙之境。
啧啧啧……你师叔我已经算是仙门天才了,到半仙境也俢炼了十五年,还是被我师傅你师祖用天宝灵药喂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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