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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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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某些角度来讲,沧曜的话甚至可以算得上是很具有吸引力。

    成为魔皇沧曜的爱人,当他的金丝雀,这恐怕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这修真界中有无数男男女女梦想着自己可以成为高修为者的爱人,从此靠着这份宠爱依附于对方。

    可云黛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她只相信自己的拳头,她也只会依仗自己。

    依附于他人,将始终都是低眉顺眼的宠物,若哪天没了这份宠爱,便什么都没有了。

    云黛经历过背叛,也站在过巅峰,她深知只有自己变强了,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只听得“刺啦”一声,云黛的手竟硬生生从那些黑色的液体中穿了过去,在沧曜有些吃惊的目光下,她猛地将裹在自己身上的黑色粘液撕成了碎片。

    莹白的灵光在她指尖闪烁着,云黛使出的是来自于无情道凝练而成的纯净灵气,她料想得果然没错,这魔皇的潜麟功果真能被她的无情道克制,只是她如今修为不济,并不是沧曜的对手。

    沧曜眼底的吃惊之色只是一闪,很快便化为了浓郁的笑意。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他双目紧盯着云黛,“小丫头,我还真是没想到,这世间竟真的有人能修炼无情道,你这心智还真是千百年难得一见。”

    “不过,”他话锋一转,继而笑得满怀恶意,“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还有两日我们就能抵达魔宫了,要么你妥协成为我的人,要么我毁了你。”

    “小云儿,本尊可不会蠢到,让一个可怕的敌人成长起来的。”

    第101章魔宫

    两日的时间过得很快,沧曜在集市上买了三头冷峰骆驼,他牵着骆驼、押着云黛和叶兮颜很闲适地一路溜达着,不知不觉间便抵达了魔域的都城邺洲。

    邺洲并不像他们之前经过的那几座城洲般建在沙海中,它反倒连接着一片湿润的雨林,气候也不再干燥闷热,空气里也流动着凉爽的风。

    邺洲的本地人倒是和其他城洲的人没什么区别,只是邺洲城是完全以魔宫为中心修建的,城洲的占地面积也更大,云黛几人进了城后,走了好半天才到达中心的宫殿。

    魔宫是一座非常宏伟的建筑,虽顶着魔域这个称呼,整座建筑却并不带任何阴邪血腥的气质,砖瓦莹白如玉,翠色的灵纹遍布在玉石般的墙壁上,组成了巨型的神秘阵法。

    叶兮颜走至宫殿前时,不禁惊讶地驻足观看,她是神都最尊贵的郡主,在她仙气袅袅的建筑风格,与之相比都缺少了一份富贵感,但这魔宫却磅礴奢华得超出了她的预料。

    云黛倒是很平静,她前世来过此处,见识过这座魔宫,今生再见自不会有过多的情绪波动,只是她跟着叶兮颜一同仰头看向巨大的白玉宫殿时,不知为何,心中突然察觉到了几分古怪。

    她形容不出来那种古怪的感觉是什么,只好皱着眉去努力感受着。

    “你们两个愣着干嘛呢?”沧曜回过头来,打断了云黛的思绪,他催促道,“赶紧跟上来。”

    云黛和叶兮颜毕竟算是俘虏,她们不得不抬腿跟着沧曜走入了面前这座巨大的白玉宫殿。

    织满了整片墙壁的翠绿纹路突然闪烁了一下,云黛也在这一瞬间福至心灵,她猛地瞪大了眼睛,某种强烈的恶寒也从她心底爬上了每一寸的皮肤。

    云黛总算明白她为什么会认为这座宫殿古怪了,因为她竟然觉得,这座魔宫是活着的,它仿佛拥有着某种极富活性的生命,像不停颤动跳跃的肉团,当她一脚踏入其中后,它便伸出了长长的舌头,兴奋地舔舐着她的灵魂,令她头皮发麻,又带来一种熟悉的、让她隐隐作呕的恶心感。

    这是前世云黛踏入魔宫后从未有过的感受,而前世和今生最大的区别只有一个,那就是眼前这位真正的魔皇沧曜。

    前世她攻入魔宫时,沧曜正身处神都皇城,坐镇魔宫的那个魔皇只是他身边的仆从,所以这座拥有着生命的宫殿如死亡一般的安静,即使她亲手将那个假魔皇杀了,它也没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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