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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合之夏】

第(5/5)节
    我的后脑被重击一记,之后我就昏死了过去。

    (六)

    Roberta应该当就时就杀了我的。

    她忘了两件事:一个失去一切的女人为了复仇可以走向很极端。

    她杀了我所爱的人,我不会让她走得掉。

    第二,她忘了我有钱,很有钱。

    钱不能给我买到幸福;钱不能还给我早苗。

    但钱可以买到权力和枪。

    我花了两年才找到Roberta和那些帮凶。

    我找到她。

    又或者说,我们找到她。

    六名山口组的人和我在一起。

    我付了大笔金钱,而日本黑帮向来都是绝对讲信用的受人钱财,替人消灾。

    她的五名手下连发生什么事也未及知道就被乱枪打死,当然,枪管上都安上了灭声器。

    她们大约在前夜是性狂欢了一整夜吧:所有人都是一丝不挂的堆在一块。

    我把Roberta留到最后。

    我已下了指示不要伤她一根汗毛因为我要亲手把她杀死替早苗报仇。

    她被押到的面前时全身打震。

    我本来打算要挖出她的双眼,割断她的舌头,把她头上所有的头发一根一根拔出来才割断她的脖子的。

    可是,不知是什么原因,我在最后一刻改变了主意。

    大约:不能以暴易暴吧。

    我枪杀了她:一双乳房各中一枪,再一枪打在她前额上。

    她在房里间壁处滑下。

    大字型的仰卧在榻榻米上。

    我给那吓得脸无人色的旅馆主人作出了充份的补偿。

    那笔钱足够让那老太太不用再操故业也可以安享晚年。

    山口组的人用Benz把我送回东京。

    旅馆的事他们会处理妥当,就像没有任何事发生一样。

    我不知道他们用什么方法;也不想知。

    我回到了北海道,把我和早苗一起快乐生活了三年的小房子买了下来。

    我也把用来杀死Roberta的手枪带了回来。

    原本,我是想在早苗的相片前吞枪自尽的。

    但看到她在相片中的笑容时,我改变了主意。

    可能,如果我可拥有和她一起时发生的事的记忆,我也可以与痛苦一起渡过余生。

    如果真的太难,我可随时取出在抽屉中的手枪向自己太阳穴轰一枪一了百了。

    我无需工作。

    在银行中的存款足以令我下半世无忧我只是平淡的生活如此过了一年,我开始写作。

    意外的是:我的书卖得出地好。

    那些版权费对我来说只是锦上添花,于是我就把它们都捐到慈善机关了,我今天早上已写了近三小时了,于是就稍停下来让在键盘上的指头稍为休息一下,我望出窗外,看着那辆停泊在那儿的银红色印第安纳。

    它不会再在公路上奔驰了,可是我仍经常雇人把它抹油保养得好好的。

    这早上和暖得很。

    我看到一只小知更鸟在窗框外向我侧着头像正在望向我。

    这使我不期然想起早苗而促使我的泪水滑下。

    「你为什么在哭啊?」

    知更鸟似在问。

    我把泪水强吞回去。

    「我的爱人,我在想你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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