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龙族,我全都要(1)
第(6/8)节
大圣,天蓬元帅还差不多,哈哈哈哈」
路明非想起了他第一次真正认识苏晓樯的时候,那个骄傲的小天女也会低下头自己偷偷躲起来舔舐伤口。
在仕兰中学,学生高中三年每年都被允许加入一个社团,用来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每年社团都会重新洗牌,每个学生新学期开学都可以重新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自己的社团,社团的团长除外,社团的团长是一种竞争机制,支持人数最多的当选,社长每年都会有额外的学分加分。
在仕兰中学,学分高的甚至可以保送到哈佛剑桥斯坦福一类的大学,所以刚开学时大部分学生的目光都会集中在加入社团以及社长竞选上,陈雯雯在高一的时候已经当上了文学社社长。
而路明非的大转变让班里的人对他的感官和态度也变了,他不舔陈雯雯了,甚至连搭话都没有过,在班上时也只会对苏晓樯和颜悦色,其余的时间都是在面无表情的学习,或者一个人沉思着什么,有人找他时搭话才会礼貌性的回复两句,放学后和楚子航一起去少年宫练剑,每日如此像是执行程序的机器一般。
好事的同学看到之后都说路明非是被楚子航传染了,以后要步入楚子航的后尘,为什么帅哥都是这么高冷禁欲。
不少人开始邀请路明非参加自己的社团,高一的衰仔在班上时可是一个人都没有邀请过他。
陈雯雯是文学社的社长,在她任职的文学社有数不清的男生削尖脑袋想要挤入,但身为社长的她从始至终只向两个人主动发出邀请,一个是赵孟华、另一个就是路明非。
然而被并称为「楚子航接班人」
的两人不同的是,前者欣然答应,后者果断拒绝。
得知此事的赵孟华顿时有种花高价买到了死对头都瞧不上眼的衣服、自己还毫不知情奉若珍宝傻乐呵的屈辱感。
最无奈的是路明非拒绝陈雯雯时给出的理由让她愣在当场,毫无反驳之力。
「不好意思啊,其实我更喜欢的是那种文学性更强一点的书,类似于《肖申克的救赎》或是《百年孤独》这些;而你们文学社似乎更钟爱《情人》这种伤春悲秋的言情读物。」
「我没有在贬低说哪一方不好,只是多愁善感的人有你们就够了,总要有人扛起文学与教育业发展的大旗,不然社会怎么进步国家怎么繁荣呢你说对吧?。」
然后路明非捧着一本厚厚的《基督山伯爵》独自离开,留下错愕的陈雯雯和一众文学社成员思考一时间分不清他是在一本正经还是在胡说八道。
文学社的男成员还在暗地里腹诽路明非这家伙真的是个正常男性吗?。
真的有人加入文学社是为了探讨哲学知识、提高文学素养而不是为了能够近水楼台欣赏陈雯雯吗?。
哪怕是个瞎子听到陈雯雯那唯美清纯楚楚动人的声线后也不该拒绝的吧?。
更何况还是高一就暗恋陈雯雯围着她转了一整年,基本上都人尽皆知的路明非了。
可那个叫路明非的家伙不仅拒绝,还拒绝得毫不留情、堪称惨无人道!。
自此班上就广为流传着一句话,「这个男孩没有心!。」
这是陈雯雯第一次品尝被拒绝的滋味,心想原来这就是青春独有的涩味啊,但每每再次瞥见那个男孩时心头还是忍不住涌上一股回甘。
大抵有些人生来就是不知足的,有时候唾手可得的东西反而不要,而越是得不到的东西往往就会愈发在意,如果感情这玩意可以控制的话,那舔狗早灭绝成濒危物种了!。
从这次开始,那个从前对自己趋之若鹜,现在却好似不懂人情世故为何物的男生就在陈雯雯心底埋下了一颗种子,因为她知道,这个从前围绕着她转的衰仔转变并不是为了欲擒故纵玩的把戏,而是真的在变得闪闪发光。
之后每一次偶然的遇见都像是为它浇灌了一份甘泉,直到那日益粗壮的根须扎在心里牢不可摧,种子也挤破了名为「羞涩」
的泥土破土而出。
第(6/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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