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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引起的回忆】(2)

第(2/3)节
的老了,两鬓的白发愈来愈明显。

    虽然我在高中就已寄宿,但心里头还是有点紧张,站在陌生的地方,想到今晚即将跟几个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睡在一起,我一阵害怕。

    我天生是个不爱说话,也不会搭讪之人,非常害怕他们回宿舍我应该怎样跟他们打招呼,是叫他们吃水果,还是自我介绍一番?

    尽管在心里复习了很多遍,但真正开口叫他们吃水果时我的喉咙感觉被人硬塞了一块木块,堵住了要说的话,变得期期艾艾。关灯后他们有说有笑,我却睡在上铺翻来覆去睡不着,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如同高中那样,再一次又失眠了。

    是时候轮到介绍自己了吧,当然,军训那些我就不详细说了,没意思,因为我们全是大老爷们儿,说多了都是泪啊。

    我叫张伟杰,这是我真实的名字,不知我第一次公开自己的名字各位有木有开心。样貌这些就不说了,反正靓仔与丑,都是见仁见智,没什么好说的,但我有一点不喜欢,乃至有时会讨厌自己来,那就是我的身高,各位不要抱有很大期望值,我才158。

    为了这个矮个子身高,我还跟高个子同学争个脸红耳赤,他硬是要说我有一米六多,我的身高难不成你比我清楚,差点儿就为这事打起来了。好在有汝辉在一旁劝,我们才没有两败俱伤,事实上我还不一定打得过一米七五的李志权,他不但长得高大,肌肉结实,而且还是个胖子。

    很难想象,像他这样的胖子也许只有武打影星洪金宝碾压他嚣张的气焰。

    李志权为人仗义,之所以这么说,缘由是有天我被春密忽悠跟他去买衬衣,跟他来到一个衣服店。店主长得十分好看,短发齐肩,皮肤白皙,长着一张瓜子脸,娇嫩的小嘴微微上翘,像是随时跟人摔小性子,甚是可爱。

    那一刻,至少我被她迷倒了。虽然我不相信什么缘分,但我始终认可“见色起意”。春密问我有没有看到合适的衣服,我说不合心水。

    在挑来挑去,春密跟女店主愈谈愈高兴,他觉得我傻乎乎地碍眼,被他指使叫我去买饮料,而且我居然也买了饮料给那个女店主,真够傻的。

    可气的是,当时的我还非常乐意去做,丝毫不觉做了亏本事,几天后我讲给志权听时,我才大呼上当。

    对于那个身高,我一米58确实没什么好炫耀的,但我还是想告诉大家,一直我都觉得医院体检时电子量称是假的吧,虚报身高,或许我孤陋寡闻,可我还是认为可能所有的电子称都这般——有次在学校附近的药店门前,看到电子秤,我想试试准确性,就投了块硬币,我站上去一称,立马有声响读取我身高是一米六五。

    刘慈当时在场就恭喜我,“伟杰,你又长高了,值得祝贺,请我吃饭吧。”

    刘慈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爱占人便宜,我虽然不高,但你也不能把我当傻子看待吧。这点,我很生气,为此,我撇下他匆匆赶回宿舍。随后刘慈屁颠颠在我身后说他是开玩笑,叫我别那么小心眼儿。

    其实我并不是多生他的气,可我就是讨要他说我的缺点,譬如时不时说我吃相难看,还笑话我有着成龙般的大鼻子,说什么鼻大不中用,意思就是说我阳具短小。

    这特马太伤人自尊心了,又指着我那双小眼睛说贼眉鼠眼,我不生他气才怪呢,简直就想抽他丫的,但我一说话露出一张黄牙歪嘴,刘慈又哄笑不已。

    虽然知道刘慈嘴巴不留情、可恨,讨厌,但我这副尊容实在不敢恭维,曾经有段时间我的自尊心伤的不浅,或许唯一能让我值得自豪的只有我的侧颜,宛如歌手张敬轩在舞台表演故意摆出的侧面bose一般,好吧,我承认摆姿势没有他做的好看。

    除了这些,还有与生俱来,让我痛恨无比的缺陷又爱的要死,没想到后来我慢慢竟会习惯了这个——我他妈的竟然是个口吃患者。

    我深信自己上辈子是不是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老天爷竟然会这么惩罚我;但也正是因为我的口吃,让我在多人面前不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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