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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虚假】(4-6)

第(1/3)节
    (4)吴丽斯最终还是走了,拖着行李离开这个家,我担忧她,问她去哪里住。她没有告诉我,反而叫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她爸妈,留点时间给她,她会向父母解释清楚的。

    我们不动声色地就这样离婚了,我不想把这样的事弄上法庭,弄得大家变成仇人,毕竟我们以前相爱过,不想分开一定要成为仇人才释怀这十几年的感情付出,才能抚平内心的伤痛。

    我曾经看过电影《失恋三十三》,女主被男主劈腿分手,她一直伤心,后来借助王小贱才将前男友撕破脸皮,她才能释怀,这也是一种抚平感情创伤的办法之一。

    有来有往,来而不往非礼也。这是中国的传统文化!

    这不是说我自己很高尚,而是我认为不能为了那点财产再把过去拥有过的一份美好也分割殆尽。试想下,吴丽斯从高中一直跟着我到现在,她把自己最好的年华都留给我,把她最美好的一切都留给我,即便现在这种结果是我不愿看到的,我也不想亲手毁掉,就算是装,我也要装得有点体面。

    两个月后,吴丽斯回来了,跟着她回来的还有她拟写的那份离婚协议书。

    我拿着白纸黑字的几张纸,工业时代的纸张冷冰冰,我捏着协议书看了一遍又一遍,尽管现实摆在眼前,可我心底一直有个声音渴望吴丽斯会反悔,可是她的话粗暴地将我唤醒过来,拉回残酷的现实:没问题的话就可以签字了。

    没错,就是这句话,彻底打破了我的幻想,我恨自己过于单纯,女人有时说的话,做的事,并不是一句两句话就能挽回了,甚至她们的狠心决绝比男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望着她,望着眼前这个同床共枕的8年的她,一瞬间我们已经有了距离,我觉得她很陌生,也许我们从此以后各自是路人,她的生活安好由不得我去关心,她的将来也与我毫无关系。

    我干吗愁那份心,我只是可怜自己,十一年的感情,八年的同床共枕都敌不过一个陌生男人的一炮,我恨那个男人么,我有什么资格恨他,就连现在坐在我对面的吴丽斯我也没资格恨。

    我恨自己没用!未能守住这个家,未能给儿子留住妈妈,也未能给母亲留下她的媳妇!

    此时此刻,我心里想得最多的,为什么人们由最初的相识到相知、相爱,到最后都要分开、离别,我们的人生总是不完美,从母体呱呱垂地的那一刻,就注定我们是孤独的,我们所做的努力不过是从一个圆点回到另一个圆点,也许它们本身是同一个点,谁能知道呢?或者人生的路就是一个画圆的过程,我们究其一生去努力,得来的却是毫无意义。

    我们独自承受着一切的痛苦,伤害,我们只能咬紧牙关挺下去。

    (5)“那点积蓄留给你,儿子读书要花钱的。”她把家中的几万块钱留给了我,不,准确说,应该是留给儿子。

    这是协议中没有写到的内容,但那间门脸归她,楼上的套间归我和儿子,每个月付给儿子五百元生活费。

    “那个男人会为了你抛弃家庭吗?”之所以不提那个男人的名字,是源于我知道他有一个年轻貌美的老婆,我知道我老婆,不,前任老婆也不差,但如果按年龄,肌肤对比,吴丽斯是不占有优势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个男人会娶一个刚离婚的女人,男人嘛,不都这样么——妻不如妾,妾不如嫖,嫖不如偷。

    但我依然想把吴丽斯留下,我不在乎她的过去,我只想她在我的身边,还有我们的儿子。

    我不知道一直恩爱的夫妻,怎么会背叛对方。而外界又是何等的诱惑,能把她征服。她为人之妻,为人之母,怎么就想不到迈开的那一步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我不再计较,我现在只相信吴丽斯是一时失足,我要的是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

    倒是吴丽斯显得很冷静:现在说这些还有意思吗?

    我不再说话,我知道我说什么都是无用的。但我不知道吴丽斯到底是怎么想的,我和儿子还有这个家真的就不值得她留念么。

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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