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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下】(68)

第(3/8)节
祖制,都把救荒作为重要政务,连被批怠政的二位皇帝,我大清《明史》中也不得不承认“世宗、神宗于民事略矣,而荒疏至,必赐蠲赈,不敢违祖制也”。

    闻听丁寿之言,涂大勇嗤笑一声,“丁小子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皇帝老儿那些旨意落到地方还有几成,恐怕天知道,而且老天爷不开眼,地面上水旱蝗灾不断,我们这些没爹没娘的苦哈哈不聚在一起,岂不都成了路边倒卧。”

    丁寿默然,老叫化说的也是实情,大明朝流年不利,二百七十六年国祚天灾不绝,共计有一千余次,公元1500年之后,小冰河期气候影响加重,更是“无岁不告灾伤,一灾动连数省”,凭着明朝市民阶层的兴起,城市化大发展,都城大邑内无论是讨生活还是舍饭施粥,都要比乡野间容易生存,一逢灾年,流民乞丐便纷纷进城乞讨,皇城东安门夹道都有被乞丐堵住的时候。

    沉思片刻,丁寿又开言道:“即便如此,朝廷对受灾流民并非置之不问,只要愿归本籍,赐田十五亩,赠耕牛稻种,安家之需足矣。”这是朝廷法度,只要国有余力,便会监督执行,现而今还不是明后期财政匮乏,要依靠地方士绅的“同善会”帮着救济贫民的时候。

    多说一句明后期盛行的“同善会”,与官办的“养济院”不同之处在于救济标准,养济院针对本地籍贯,无人收养的鳏寡孤独疾废之人都予救济,若是外地流民多了也可破例,同善会执行的则是会员制度,听着很高端吧,新人入会必须会员作保,于是一个辅助官方救济的组织就同提供钱粮的本地士绅绑在了一起,晓得东林复社抗起税来为何一呼百应了吧,大明对年收入四十两以下是免税的,碍不着平民百姓和小商小贩的事,可架不住吃人嘴短啊。

    “乞丐做三年,神仙也不换。”涂大勇懒洋洋地伸了伸腰,“自由自在惯了,自然不愿再受约束。”

    “成群结队,招摇过市,岂不滋扰地方,祸害乡邻,令地方有司为难?”

    丁寿斜睨对方道。

    大明治下乞丐数量是纳入地方官政绩考评的,西班牙使者拉达说在中国城市见不到乞丐有可能是真的,要是摊上太祖太宗的时候,地方官因为街面上有乞丐不得收养还要挨板子。

    同样英国马戛尔尼笔下看到遍地乞丐也八成不假,不说那掺了多少水的“乾隆盛世”,就制度而言,我大清对乞丐流民的管理走的也是另一个套路——合法化,直接给这帮花子头封官,把乞丐纳入地方保甲,成了乞丐便世代不易,再没有大明朝今天是流民乞讨,改日未必不是纳粮顺民的机会,养济院也没了明朝时的高福利待遇,与前朝赖在养济院蹭吃蹭喝不走相比,我大清进养济院是比打板子还有效的惩治办法,清人也不再同明人一样对乞丐尚抱有怜悯之心,按照清末徐珂之女的想法,乞丐这些社会毒瘤都该被洪水、瘟疫这些天灾给收喽。

    不过大清朝虽说执行了这制度,最早提出这办法的却是东林元老高攀龙,这帮标榜仁义道德的读书人也许是想弥补蒙元时期被列为“臭老九”的心理创伤,孜孜矻矻为天下人等分类,毫不客气的将乞丐列入“无耻”行列,高攀龙便是想颁发“火烙印牌”,将乞丐纳入乡约保甲,可惜壮志未酬,这位“入云龙”就被九千岁玩死了,遗愿只得由摘了桃子的大清圣祖仁君们一一完成。

    当然这都是另一个时空的后话,此时的涂大勇可不认为自己有什么错,“帮中弟子游侠四方,惩恶扬善,虽偶有叨扰四邻之举,谈何祸害地方,休要危言耸听。”涂大勇不满说道。

    丁寿冷笑一声,总算聊到正题了,轻轻击掌,“把人带进来。”

    牢门打开,几名女子鱼贯而入,神情中也是迷茫之色,待见了丁寿,都不约而同行礼:“拜见老爷。”

    眼前情景,涂大勇也是懵懂,难不成这小子要对他使美人计,太小瞧了我老人家吧。

    抬手示意几女起身,丁寿笑对涂大勇,“当日为了保全她们名节,顺天府发布的告示并未详述山神庙众丐恶迹,今日便请涂前辈见见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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