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章 三少爷的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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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儿子。来,这一粒是长白千年血兰花炼成的‘血灵丸’,吃一粒也可增加三十年内力,赏给你了。”秦雷欢天喜地谢地领赏。
秦逍遥有点紧张地看着秦仁,偷偷瞥了夫人一眼,干咳一声,问道:“秦仁,你为什幺要练武?”秦仁不假思索地说:“飞檐走壁,采花偷窥方便一点……”秦逍遥欣喜若狂,得意忘形地一拍桌子,掌力震得茶杯都洒了,仰天大笑道:“好,好儿子!这才是我秦逍遥的儿子应有的风范!来,这一粒就是武林中人梦寐以求的‘大金钢丹’,是用西北龙渊的龙潭草、西南虎啸峡的虎鞭果、灵台山五灵参三种绝世神药炼成的,吃一粒不但可以增加六十年功力,还可令你坚不可摧,金钢不坏,金枪……”“哼……”一声冷哼传来,秦逍遥浑身便如触电一般,脸色大变,兴奋的神情消失无踪,畏畏缩缩地看着嘴角挂着一抹浅笑的铁灵儿,无比心虚地说:“我这不是……这不是总要把得来的丹药送完吗?过了保质期失效了就亏大了……”铁灵儿盈盈一笑,把声音从牙缝里冷冷地挤了出来:“逍遥,这‘大金钢丹’,你也舍得给儿子啊!不是有三粒吗?为什幺只给阿仁,不给阿风和阿雷,这样对儿子是不是太偏心了?”秦逍遥讷讷地小声说:“还有两粒我不是自己用了吗?要不然我身上两百年的功力打哪儿来的?你也没办法七年就生三个龙精虎猛的儿子啊!”alt利己的。
白道门派也开妓院,也开赌场,只不过他们每个月准时给官家上税罢了。
※※※※秦仁玩命地奔跑,他在逍遥山庄里跑,他爬上山庄的围墙跑,他绕着山庄的院墙跑,他在凌云山的崇山峻岭间奔跑。
时光在飞奔中流逝,小小孩童在岁月中渐渐成长。
铁沙换成了铁块,沙袋增加到十个,他的两腿越来越有力,体型越来越好看。
体力与内力同时锻炼,他的轻功一日千里。
铁块换成了铅块,他负着五百斤的铅块在山岭中纵跃,与猿猴比赛翻山越岭。
十丈高的悬崖,他挂着五百斤的铅块一跃而上,取下铅块后,他能跃上四十丈高的悬崖。
他施展轻功之时,极注重个人形象,为此还特地留了一头飘逸的长发,迎风飞行之时发丝飞舞,当风过之后头发却能保持一丝不乱。
他爱穿宝石蓝的丝绸长袍,袖子做得极其宽松,飞起来之后长袖飘飘,颇有凌虚御风的感觉。
一切都只为了帅!轻功是飘逸的武功,是帅气的武功,是为所有有志于耍帅的人而产生的武功。
秦仁不屑于用任何武器,作为前世的哲学家,他相信最好的武器就是他的身体。
而征服女人最好的武器也是他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武功再高,如果是个阳痿也是没有狗屁用的。
所以他苦练“欲火焚身”真气,苦练“翻云覆雨”神功。
※※※※秦仁的童年并不多姿多彩,秦家家规极严,十五岁之前不得私自下山,所以秦仁从小到大都没看到多少女人。
采花贼的童年在和尚群中长大,练功成了他生活的全部内容。不停地跑,跳,飞,他向往着有朝一日能如大鹏鸟一般振翅千里,破空而去。
时光如梭,大哥秦风在十五岁那年下山了,半年后,星河剑圣的名头响遍江湖。
又过几年,二哥秦雷也下山了,半年之后,狂雷刀神名动天下。
两个兄长下山之后,秦仁前所未有地孤独起来。逍遥山庄虽大,他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
许多话都不能对大人们说,大人们不会相信铁做的车子装上轮胎之后可以跑得比千里马还要快,也不会相信铁壳做的飞机能够飞得比大鹏鸟还要高,更不会相信电话和手机能千里传讯,比千里传音还要厉害万倍。
大哥二哥虽然也不信,但他们也曾经是小孩子,对三弟讲的那些新鲜事情很有兴趣,虽然只是在当作故事来听,却也听得津津有味。
现在大哥二哥一个成了剑圣,一个成了刀神,三少爷却仍在做着他的采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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