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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第(3/3)节
顾莞宁是能在一个地方待住的人,但整天被局限在不到五十平的小房间,时间久了肯定不利于身心健康。

    而且宿舍并不是很隔音,开了窗,楼下聚闲的人大声说句话屋里都能听到。等以后左右上下陆续会有人搬进来,那时候才叫热闹呢。

    中午顾鹤庭回来吃饭,训练了一个上午他感觉现在能吞下一头牛,上桌后一声不吭先炫了两个二和面馒头才慢下吃饭的动作。

    吃到半饱,顾鹤庭道:“过两天我想请几个战友来家里吃饭。”

    “需要准备什么东西?”顾莞宁不了解这些,但是想想就知道不能太寒碜,大肉菜肯定要一个的。

    想着,她转头看程砚洲,“你要不要也请战友来家里?”

    前后脚请客,两人需要的东西还能一起准备。

    “不用。”程砚洲摇头,“二哥刚调过来,吃顿饭大家熟悉熟悉是应该的。我跟营里的连长没那么生分,一般都在食堂吃饭。”

    当然以前也没那个条件请大家来宿舍,他那时候一个人住,活得糙,没有炉子也没有粮,根本做不成饭。

    程砚洲说:“要准备也不用太铺张,炖个肉菜,再蒸一锅馒头或者烙一摞大饼。”

    每个营区有每个营区的习惯,军随民俗,像是北三省这边民风粗犷,百姓家里吃饭都用盆装。

    这一点顾莞宁和顾鹤庭早在程家时就深有体会。

    “那不如就做猪肉白菜炖粉条。”顾莞宁想了想,“还可以炸一盆肉丸加进去,剩下来我们自己也能吃。”

    顾鹤庭持不同意见,“那个吃着不过瘾,我觉得土豆红烧肉合适,也能加粉条和丸子。”

    顾莞宁不服,“可是食堂供的就是猪肉粉条,说明这道菜更受欢迎。”

    顾鹤庭大声反驳,“就是因为食堂有,大家常吃才不新鲜。”

    “哼!”顾莞宁去问程砚洲,“你支持谁?”

    顾鹤庭急了,“这不公平,程老三就是你的应声虫!”

    听见这话,程砚洲立马道:“我觉得猪肉粉条比红烧肉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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