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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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肉体能力如天生异相、道传兵法……除外。
也可在危急关头用这化身代死,外人难辩。
王远知道,这门【鬼代身】其实完全可以从【玉城金阙通神篆】中拆出去,成为一门单独的【黄部道法】。
修行法门:
找到投河横死之人、被人殴打致死之人、或自缢而死之人的骸骨,装在红丝袋子里,供奉于法坛之下。
烧祭文一道,每日念“鬼代咒”七遍,焚“鬼代符”一道,连续七七四十九日。
法成之日,将一只写着对方名字的镔铁锁,系在自己的脖子上,念名则由此鬼代身。
戒律禁忌:
【一、投河之鬼不得见河,殴死之鬼不得见行凶者,自缢之鬼不得见麻绳,否则魂体暴动,极易反噬。】
【二、不得犯官差,入牢门,否则凭此术不可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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