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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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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信上帝吗?他说信。她很惊讶,她以为他会是无神论者。她问他为什么相信上帝还做出这样的事?他说他就是上帝,他当然信他自己。

    话题到这里就停止了,她知道再聊下去也没有意义。这人是个疯子,以为能主宰她的命运,实际上他连他本人的命运都主宰不了。

    被通缉的上帝?哈,听上去多么可笑。沙克达具有对任何事物都能施以雄辩的才智,她估计如果继续和他说下去,他又能说出新的歪理给她洗脑。

    薇薇被这波澜壮阔的自然景象深深折服,山水洗涤了她的心灵,在它面前沙克达不值一提。她确信他不是神,只是个浅薄自大的凡人。

    她在岸边坐到黄昏,觉得自己的呼吸融入了这方天地。金黄色的晚霞衬得雪山变成了群青,像出自名家手下的油画,把她看呆了。

    黄在上,蓝在下,冷暖两色调并非泾渭分明,金色天空中有的云晕染了些许浅蓝,而蓝水中碎着金花一样的霞光。她在这大自然铺开的画卷上,却不敢自诩是点缀其中。

    直至最后一缕天光黯淡,她肚子也饿了,穿上衣服回小木屋做她的晚饭。小木屋里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化妆品。出发前沙克达给她准备了防晒霜,被她从行李箱里拿出去了。

    什么化妆是为了取悦自己,在没人的地方谁想化妆。她要在这没有被城市化污染的桃花源做一个自由的人,她不仅素颜,在屋里的时候连衣服都不穿。

    子爵的毛发比年轻时要淡了许多,粗糙没有光泽,从薇薇的裸体上蹭过,她有时甚至会被扎痛。

    薇薇出门时也不想穿衣服,她不介意晒黑但她不想被晒伤,于是把床单披着身上来遮挡阳光。

    她戴着草帽用齿耙在小木屋后面开垦了一小片菜地,用来种菠菜。菠菜是较容易种的蔬菜,气候环境也适宜,种下后四天就发芽了,一个月后她的餐桌上有了很嫩的菠菜。

    子爵虽然是猫,但偶尔也会吃一点蔬菜水果。她俯瞰着行动迟缓的老猫,虽然它进入她生活时已经是只成猫,没有从幼猫时期被她养大,但她在它生命中也占了很大的比重。

    沙克达会是这样看她的吗?毕竟他们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她像是他的猫。他很早出现在她生命中,且不提他还能活多少年,她活得越久,记住他的时间就越长。倘若她活到八十,那她记住他的时间就会占据她生命的八分之七!多么可怕,可她不可能忘记他,她这一生都会背负着这份沉痛的记忆。

    森林里绿树成荫,她不需要披着床单也不需要戴着草帽,只需要拿上一个指南针就可以开启她的探险之旅。她只穿一双鞋,赤裸大部分的身体在树木间穿行,与野生动物邂逅。

    野兔和绝大多数狐狸远远看见她会很机警地逃开,而有的狐狸会停在原地观望,等她靠近就逃开。与树干颜色相近的松鼠会趴在树干上静止不动,寄希望于她没有发现它们。薇薇也不是每次都能眼神很好地注意到它们,有一次她就被突然逃跑的松鼠吓了一跳。

    这片森林很大,除了动物还生长着很多蘑菇和蕨类植物。薇薇每次探险并不会走太远,她不打算在森林里过夜,总是在下午三点左右回到小木屋。

    在x市的小木屋,她的日程很简单:种地、做饭、探险、陪子爵玩和看书。有热水器她能洗热水澡,流血的日子她就不去湖里游泳,免得生病麻烦。

    偶尔她会提笔写一些信,写给逝去的亲人和于先生。她把信纸折成纸船,放进水里让它们飘走,信的内容只有她自己知道。

    她在信里写道:“爸爸,我不知道这片湖的名字,但我莫名觉得它是由眼泪汇成的,所以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泪湖。”

    她告诉于先生她没那么恨沙克达了,她很抱歉。她给自己不记得了的妈妈写信,向她诉说自己的烦恼,向她征求意见。

    与其说这是写给妈妈的信,不如说是写给自己看的东西。她一边写一边思考,思考她和沙克达的关系。

    薇薇在这里待了71天就回去了,走的时候有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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