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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6)节
自首。

    在沙克达看来信教者全都是疯子,信伊斯兰教的是种族主义者,残害异教徒;佛教徒和基督徒一样灭绝人欲,千方百计自讨苦吃还认为这是一种修行。要说区别,大约是伊斯兰教的名声要更差些,基督徒只在历史上有过以“圣战”的名义侵略别国的事迹,而中东地区的极端宗教人士到今日还在敌视异教徒。

    所谓宗教,无非是一群放弃思考的人聚在一起狂热地相信死人编的故事,集体对于人类个体的判断力是有损的。不过呢,他喜欢上帝说的一句话:“别人扇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也给他扇;别人拿走你的外衣,就把你的内衣也脱下来给他。”

    他喜欢当然是因为他不会遵守这等教诲,只要人人都听信上帝的话语,那像他这样的家伙就可以随便占那些傻子的便宜了。

    薇薇不是穆斯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穆斯林才做的事。在她的认知里,他对她做什么过分的事也只能由着他做,逆来顺受、历经磨难与牺牲是每个基督徒的理想,一切都是上帝降下的考验。

    且不说由于力量悬殊她本来就反抗不了他,就算她想反抗,这种事也和她接受到的教育冲突。她已经努力过了,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他不听,那她能有什么办法。

    也许薇薇骨子里并不是坚定的虔信者,她在教会学校接受到的教育和她在普通学校人际交往过程中学到的不同,这让她感到矛盾。她始终忘不了小时候自己和寇沙打了一架后和他成为了好朋友的事,为此她经常向主忏悔,忏悔自己曾经对他人使用了暴力,可是对方也没有因此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不是吗?小孩子之间的暴力反而让他们相处得更愉快,所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薇薇从未把自己的疑问说出口,在她看来这样的问题无疑是幼稚且亵渎的,似乎大家都知道答案,只有她是个笨蛋想不出来,做笨蛋的滋味可真不好受。

    基督教的理念如此极端,薇薇连是否要在被侵犯时攻击他都再三犹豫,更不可能有胆量剥夺别人的生命。沙克达愈发觉得观察她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他根本不需要在别的方面防备她,只要把她关好不让她逃走或是向外界求助就行了,即使别墅里到处都是武器,她也无法说服自己拿起它们针对他。

    他知道她还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她大概在想自己是被迫的,并不是自甘堕落,所以还有回转的余地,上帝尚且能宽恕她。故薇薇在沙克达家的生活痛苦但并不绝望,是她对上帝的信仰在支撑着她。她并不是那种一戳就瘪掉的空心气球,在那里面有挺直的坚硬东西支撑着她,宛如合金制的旗杆使得她被插入后不会迅速地扁平瘫下去。

    如果说神父是上帝的走狗,修女是上帝的新娘,那薇薇这种尚且成为神职人员的信众来说,她就是弱小但纯洁的羊羔。可怜的小东西,她同类的数量实在太多所以牧羊犬没有办法很好地照顾到每一只羊羔,才让他把她偷了过来。

    把她掳走的第一天,沙克达粗暴地撕烂了她的校服,从头到尾都在听她翻来覆去地说“请停下来”。当时他心想“天啊,她还说‘请’,这也太像av女优了”。也只有av演员在演强暴戏时会这么有礼貌了,信教的果然头脑不正常,被迂腐的教义给弄坏了。

    他拿着没开封的避孕套在她面前晃晃,问她如果他搞大了她的肚子再把她送回去,会怎么样。

    这样的假设让薇薇毛骨悚然,基督教认为堕胎是罪过,自杀也是罪过。假如他真的让她怀孕了,那她似乎什么也不能做,只能任由自己的身体孕育着这个孩子,直到生下来为止。

    她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是没有说出来,抱着自己裸露的胸口瑟瑟发抖。沙克达在她眼里看到了恐惧,他凑近她的脸要吻她,她强忍羞耻别过脸去,躲避着他的唇:“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薇薇竭力回避着和他有亲密接触,他不回答,而是肆意地抚摸她的肌肤。她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想到自己可能怀孕她就毛骨悚然。不管怎么说,她不想给一个强奸犯生孩子,她无法选择任何方式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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