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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3/4)节
看的比赛,然后做笔记录下了球员的特点。

    宿舍里就有密歇根大学今年在全国锦标赛的比赛录像。

    路易找到了比赛录像,他根本没见过这种盒式录像带。

    “又看比赛啊?”吴三省妩媚地侧躺着,嘴里的话却刻薄得很,“这帮人未来就是打上职业,不是被人在场上打死,就是嗑药把自己搞死,要是脑子不好使,没准扛枪去乌干达帮食人魔打仗1呢!”

    吴三省是体育绝缘体,他拒绝一切和性无关的体育活动,可惜的是他至今还是个处男,也就是说他长这么大可能都没有正经运动过。

    这样个人连nba是什么都不知道,他只知道职业篮球很糟糕。

    而这就是路易不敢告诉母亲他想做什么的原因,至少在1978年,nba在所有了解它,或者不了解它的人眼里,都是个没有前途的商业机构。

    1约翰·布里斯克(john

    iskersfsg),在aba进过二阵,去了nba感觉生活不如意,又赚了点钱,决定去非洲看看,1978年失踪后再无消息。经过记者的夸张宣传越传越玄乎,成为当时nba少有的出圈事件。然而当时没有流量一说,这种事只能增加别人对nba的恶感。

    第三章同仁

    约翰·朗在密歇根出生,高中与大学都在底特律打球。

    路易不认识他,这不奇怪,前世的他虽然从事职业篮球的工作,但他是个80后。

    他对nba的了解,还是从乔丹那个时期开始的。

    即使是90年代,他也只认识那些个大牌球员,一直到21世纪10年代,出于帮助球队引进美国外援的需要,他对nba球员的了解才全面了起来。

    90年代他尚且了解不多,何况是70年代?

    他只能用他在前世还算得上专业的眼光来审视约翰·朗。

    在他看来,朗从身材来说,具备不错的职业前景,1米96,投篮能力出众,就像路易之前做好的球探报告——能在罚球线位置出手。这在70-80年代的职业篮球,有很大的价值。

    他可以为那些喜欢在低位作业的内线拉开一定的空间。

    对了,现在是没有三分线的。

    也就是说,这些能在禁区外投篮的人,理论上能起到和未来那些在外线拉扯空间的投手一样的作用。

    然后,路易发现自己错了。

    让这样的人当空间射手有些浪费,以大学的强度来说,他能运球突破和背打,但他最具特点的技巧是在左右四十五度切出接球投篮。

    如果要给他找个模板,路易无法从他最熟悉的cba着手。不是cba没有无球跑动接球投篮高手,而是cba很少有角色球员为了中距离的空位这么跑,因为他们在三分时代打球。

    如果要从nba下手的话,他没看过汉密尔顿打球,因此他认为某种程度上,朗的左右两翼切出接球投篮很像科比、乔丹这些锋卫摇摆人。

    他是场上最出众的球员,尽管没有成为巨星的底子,但这样的人肯定能够打进nba。

    他会是个不错的角色球员。

    路易心里想着。

    要制作一份专业的球探报告,光有球员的技术分析是不够的,他得更加深入地了解这个人。

    他不能大老远跑到密歇根打听,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学校里的密歇根人,或者在密歇根有关系的人。

    结果还真让他找到了。

    非常好,对方和他一样都是大一新生,而且是个留着时下流行的蘑菇长直发型的漂亮女孩。

    当时他正在俄亥俄体育场健身,刚好,她也在。

    这年头,有健身意识的美国人不多见。他们之所以会有交流,是因为有人在健身房里抽烟。

    来自现代的路易当即呵斥道:“可以请你到外面抽吗?”

    下一个瞬间,路易的大脑给了他信息,烟民遍布美国,由于《室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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