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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第(2/3)节
‘我也喜欢你’?还是,‘我们交往吧’?”

    “no,他才不是这么随便的人呢。”

    其实,说起来,也就是很简单的一段话,没有暧昧,只是理智——

    “既然你这么肯定,我想,我们可以以交往为前提,试着接触一段时间。”

    第30章第三十阵风

    ◎程老师,谈恋爱绝对比你那些书有意思。◎

    关于共情能力,准确地说,应该这么表达:程如珩是个慢热的人。

    他能够轻易地感受并且理解一段感情,但当他自己试图建立这种感情,则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譬如,他和薛瑞婕相识数年,才成为朋友,帮她照顾猫咪。

    也有若干年都无法变得亲密无间的,譬如他和父母。

    程如珩能够和人谈笑自如,可退出社交场,回到独处时,他会感到更舒适。所以他爱看书,那是全然属于他一个人的时光。

    这应当是,作为成年人,为自己戴上的面纱。

    程如珩自知,这样的性格缺陷,并不适合豢养宠物,更不适合谈恋爱。

    那是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全方面的牵扯,和跟导师做课题,和给学生上课,和与同事交流,都不一样。

    显而易见,一个活得太自我,太有想法的男人,和女孩子——以向楠的年龄和脾性,或许可以如此称呼——谈恋爱,需要深思熟虑。

    提出那句话,是他思忖再三后得出的决定。

    他们认识不算久,进入恋爱关系,不该是件轻浮随意的事。

    程如珩以为,只让女生主动,而不给予回应,不是男人所为,那么,给彼此一段接触了解的时间,或长或短,看能否维系,再确定是否要继续。

    这是他目前能想到的,最好的处理方式。

    那天之后,他们第一次见面,在程如珩结束那场交流讲座。

    与会者多是祁州的学者抑或大学教授,都是名声斐然之人,他混在里面,难免有些鱼目混珠了。

    来之前,程如珩心有顾虑。

    知识分子吵起来,场面不比街头泼妇骂街、地痞流氓吵嚷来的小,程如珩不会骂架,遇到这样的事,只能退避三舍。

    所幸,这是一场交流,而非辩论,即便有人起争执,也算不得唇枪舌战。

    向楠约他吃关东煮,还强调说:“不算约会,只是普通的见面。”

    末了,还征询他的意见:“可以吗?”

    程如珩开车到乐慧接向楠,不消等多久,她和同事一起出现在门口。

    同事问:“男朋友?”

    向楠摇头,她倒是想呢,可惜,“就是普通朋友。”

    但她和同事告别后,拽着包带,向男人小跑着过去的姿态,又分明带着“奔赴”的意味。

    普通朋友?谁信。

    乐慧附近就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

    向楠面临选择,简单粗暴:每样都挑了点。分成两碗,和程如珩坐下来吃。

    程如珩说得委婉:“看来你很喜欢吃这些,味道意义大于营养价值的食物。”

    除了正儿八经的那几顿饭,他似乎都在陪她吃这些。

    向楠狡辩:“不算吧,冬吃萝卜夏吃姜,天气冷了,程老师,多吃两块萝卜。”

    她把自己的那份萝卜夹到他碗里。

    她看看他的装束,“程老师,头回看你穿得这么正式。”

    西装、衬衫、皮鞋,精英人士标配,她的审美观念里,只要身材好,穿这套,简直是绝杀。

    当老师的,衣服不用太正经,得体就行,休闲惯了,程如珩反而觉得勒得慌。

    “这还是前几年我读博时,我姐送我的。”他脱去外套,又抬手解了衬衫最顶端的扣子,系得太严实,为难的是自己,“都有些小了。”

    “程老师,你之前难道更瘦吗?”

    “是要轻个几斤,工作后,大约是心宽体胖,所以长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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