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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节

第(3/3)节
    她再怎么聪明早慧,毕竟也只是个十五岁的女孩,无论如何也比不上身经百战的刑警们,无法接受自己做的事情,明明已经那么缜密,那么努力,却还是被人轻而易举破解。

    更不能接受,她只是按照孟熙宁的指示,往许柚的马鞍里放了一根针,就要成为“杀人未遂犯”。

    于是,于绒的第一反应先是哭。

    随即反应过来,一根手指指向孟熙宁:“是她逼我做的,这不是我的本意。”

    在于绒浅薄的法律知识里,却还存着一条金规玉律,犯罪和教唆犯罪,是不一样的。

    她现在是被孟熙宁逼迫的,不属于自身本意,这个“杀人未遂”的名头,应该由孟熙宁背负,跟她没有关系。

    她本就与这两个人的争端毫无关系。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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