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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2/2)节
觉,尤其是长子丁凯复。很多人背后都叫丁凯复「大疯狗」。体格大,脑子疯,人品狗,鼻子更狗,隔八百里地放个哑屁他都能闻着。谁想整他,基本还在准备阶段就会被反杀。

    丁凯复,原名丁双烨,是丁增岳原配夫人的孩子。本来他的童年应该是个顶配,但不幸四岁那年被绑架。随后绑匪同伙内讧,还不等丁增岳赎人,这倒霉孩子就被卖了。

    卖到了个穷乡僻壤,改名付金枭。生长环境一下子从顶配变成了不良。后来买他的那家人生出了儿子,他彻底没人管了。

    居无定所,也不上学,靠着民政一个月给的几十块,饭都吃不饱。

    得不到关爱,也不受教育。再加上本性好斗,心胸狭窄,付金枭注定不会长成个好饼。

    他十岁的时候,就集结了十来个不良少年组成盗窃团伙,整日不是偷东西就是干仗。

    干仗有时候为了挣钱,有时候为了寻仇,有时候什么也不为。这些刺了毛的流浪狗,用粗糙的小手握刀,握铁棍,握铁链。但付金枭握狼牙棒——拿拖把棍,扎满钢针。这种狼牙棒招呼到人身上,会造成大规模的出血。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效果好」,「血花漂亮」。

    他打架最狠,脑子最好,这些小子都叫他「枭哥」。别看枭哥十岁出头,狠起来成年人都害怕。狠到什么程度呢,曾经有个老痞子埋汰他,说他「小秃鸟耍大片刀,猴崽子装炸药包」。枭哥从屁股兜里掏出一把折叠刀,当场让痞子没了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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