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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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苏小春用筷子戳了戳米饭,并不算失落的哦了一声。
在这一下,她突然就明白了,为什?么赵翎要说,他?和富贵其实就是同一个人。
“什?么时候富贵回来了,你记得要跟我说下,虽然你们是同一个人,但我还是想知道富贵有没有回来。”
没头没脑的一句话,却让赵翎知道,她已经完全?接受了,富贵和他?是共同体的意思。
一时间,赵翎也不知道该喜该忧。
喜的是,她接受了自己和富贵是一体,不然不会这么坦然的让他?在富贵回来的时候告诉她。
忧的是,他?已经不敢确认,苏小春还喜不喜欢富贵了。
那张门票,极有可能?在富贵回来之前,就失去作用。
但他?能?理?解,没有一个人会一直喜欢另一个人。哪怕富贵在苏小春的生?命中有着浓墨重彩的一笔,按照这小没良心?没心?没肺的样子,能?念富贵半年就不错了。
有无数的新鲜事把?她的思想勾住,当她走得越远,进入的世界越大,见?到的人越多?。就不像在生?产队时,只有她和富贵。
好在,她目前并没有接触别人的想法,有也只有自己在她身边打转。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赵翎就不相信,有自己在跟前,这小没良心?的还能?跑了。
他?往苏小春碗里夹了块兔肉,笑着说道:“不知道怎么回事,这菜我做得特别顺手。”
虽然和周爷爷学了怎么做羊肉火锅,但他?真?不知道,自己居然还能?完整的做出?一道菜来。
看到鸡,他?就知道怎么炖汤怎么炒怎么烧,看到兔子,他?就知道应该怎么做。
北京人不爱吃辣,但安城人爱吃辣,用辣椒炒兔肉时,那种感觉仿佛他?做过非常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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